6月30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山西地方电力公司下达了《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未持证发电机组“6月30日不得上网发电”监管通知书》。电网企业积极配合,省调控中心立即通知各地市调控中心,按照我办监管要求,下达了调度指令,各地市调控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我办监管通知下达到相关电厂,并在6月30日24时前下达了相关调度指令。
目前,山西省未持证机组已全部达到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不得上网发电”要求。
下一步,山西能源监管办将继续加强对电网企业、无证机组企业落实相关工作情况的监管力度,做好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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