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347924.jpg)
![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347925.jpg)
![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347926.jpg)
![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447927.jpg)
![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447928.jpg)
![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447929.jpg)
![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547930.png)
![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347924.jpg)
![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347925.jpg)
![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347926.jpg)
![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447927.jpg)
![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447928.jpg)
![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447929.jpg)
![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 河南省发改委、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https://img.solarbe.com/imgc/2018011620453547930.png)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2026年9月16日,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三峡集团主导设立,法定代表人为王清伟,主营业务聚焦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储能技术服务,旨在加强三峡集团在青海清洁能源领域的布局与协同。股权结构显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4亿元,持股3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认缴3.3亿元,持股比例均为33%。三方共同出资构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体现了三峡集团内部资源整合与多主体协同推进新能源发展的战略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本文聚焦印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双面性”:一方面,其装机容量十年间从4吉瓦跃升至300吉瓦,2024年7月单日可再生能源发电曾覆盖超半数峰值需求,标志着清洁能源已从边缘走向电力系统核心;另一方面,输电基础设施严重滞后——跨邦输电项目四分之一延误超一年,2026年一季度近三分之二的弃电量(总计300吉瓦时)源于电网容量不足。发电项目(18–24个月建成)与输电工程(受土地征用、审批协调等制约)进度失衡,叠加西北部电源集中与储能发展受阻(因电池涨价、原材料短缺及融资成本上升),正构成实现2030年500吉瓦非化石能源目标的最主要运营风险。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建投能源在互动平台披露了其新能源业务进展:公司当前新能源项目以光伏发电为主,截至2026年6月末,已实现并网的光伏装机容量达70.65万千瓦;另有83.65万千瓦光伏项目处于在建阶段。关于电价政策,公司明确表示,所运营的光伏项目依据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机制电价。该回复回应了投资者对新能源布局及收益机制的关注,展现了公司在光伏领域持续扩大装机规模的发展态势,以及对地方性电价支持政策的合规应用。
苏美达能源海安墩头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9月15日成功并网,年发电6600万度。项目创新应用柔性支架技术,提升水面养殖空间,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鱼”双收益。高标准建设、多方协同保障质量与进度,彰显绿色低碳实践成果。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疆发改委于9月14日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旨在应对近期频发的新能源领域诈骗案件。公告指出,不法分子常以“内部指标”“特批绿色通道”“涉密项目不可查”等话术,伪造备案文件,骗取保证金、居间费等款项。为此,自治区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必须通过全国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统一备案,备案证真伪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扫码核验——扫描备案证左下角二维码,信息一致方为有效;不一致或无数据则属虚假凭证。公告还梳理了五类典型诈骗手法,包括虚构涉密审批、收取指标协调费、承诺兜底补贴、伪造招标文件及非法转让未备案项目,并提醒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在合作前务必完成备案查验,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发改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云南昭通梭山光伏发电项目是中国能建西南院投资建设的典型山地光伏工程,位于牛栏江畔溶蚀侵蚀高山峡谷地貌区。项目克服地形破碎、坡度陡峭(局部达50度)、运输困难等挑战,仅用13个月完成全容量并网,配套89.28公里送出线路3个月内建成投运。项目采用“固定+柔性”支架混合布置与预应力索网技术,提升土地利用率10%以上;依托无人机航测、三维建模与数字孪生运维系统,实现精准设计与高效管理。建设期间吸纳近半本地劳动力,带动道路升级与产业链发展,年发电4亿度,相当于节约标煤13.0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5.33万吨,并预留储能场地,构建“源网荷储”协同的绿色能源新格局。(199字)
鲁发改能源〔2026〕632号山东省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新规深度解读,全国首份省级场站配储流程文件,详解光伏50%风电30%配储上限、存量场站2027年考核、4:1 接入容量分配、源储一体化交易规则,附实操指南与收益测算,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截至2026年7月底,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2.86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12.85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的31.5%,成为第一大电源,标志着能源绿色转型取得标志性进展。1—7月光伏发电量802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13%,相当于每8度电中超1度来自光伏。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完整、最具竞争力的光伏产业链,组件产量占全球约80%,技术持续领先。分布式光伏惠及超830万户居民,“沙戈荒”地区集中式光伏协同生态治理成效显著。光储充换、零碳园区等融合应用加速拓展,未来将着力提升系统友好性与可靠替代能力,推动光伏向“可调度、可预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