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新疆铁塔2017年新太阳能新建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865-TTSH-ZB-170809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铁塔2017年新太阳能新建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855万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新疆铁塔2017年新建基站太阳能设备采购,采购设备包括:太阳能极板、一体化控制器、支架、基础(以上采购类型及规模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数量及采购设备型号以实际订单为准)。
备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为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辅助材料、人工、运输、安装、调测、保险、保修、技术支持、利润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
1.3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 服务地点:全疆
1.5 标包划分情况及中标原则:本项目按实施区域划分为3个标包,投标人必须响应所有标包,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包,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作为标包1至标包3的中标候选人,详见下表:
标包 排名 拟服务区域 拟采购数量(套) 预算金额(万元)
标包1 第一名 吐鲁番、哈密、乌鲁木齐 27 405万元
标包2 第二名 博州、塔城、克拉玛依、伊犁、阿勒泰、昌吉 19 285万元
标包3 第三名 喀什、和田、阿克苏、巴州、克州、奎屯、石河子 11 165万元
1.6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要求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1.3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控制器)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唯一合法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某投标产品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2.1.3.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2.1.3.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2.1.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控制器)制造商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5年或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3投标产品要求:
2.3.1太阳能电池组件必须通过UL认证(美国保险商试验所认证)或TUV认证(德国TUV认证),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3.2太阳能控制器必须具备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泰尔实验室颁发的认证证书,并提供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2.3.3投标产品应为成熟、稳定的产品,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以来同类产品在全国范围内有销售记录,同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合同销售方须为投标人本身,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相应订单 ,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原件备查(上述同类产品指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控制器,但不包括使用于民用发电、并网发电场景的销售产品)。
2.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2.5其他要求:
2.5.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5)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下午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标书费不接收现金,请各投标人通过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提供汇款凭证等证明。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5日10时30 分。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联系人:陈涛
手机: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