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 村民在“畜光互补”项目发电站内放羊
宿豫区 养殖户在“渔光互补”项目鱼塘内巡塘 朱 瑞
灌南县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已并网发电产值超6000万元
江苏是光伏产业大省,但土地资源宝贵,在省里规划指导下,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光伏+”新模式,协同破解发展难题。记者探访省内多个“光伏+”电站,解析“江苏模式”的独到之处。
“先农后光”求双赢
农光互补是“光伏+”的重要类型,作为新事物,不少人认为在农田架设光伏电池板,占用土地空间、改变土地性质,遮挡农作物生长所需阳光,会影响农业收益。
“按照传统的‘先光后农’模式,将农业生产作为‘光伏+’的配角,确实会出现问题。”协鑫新能源公司副总裁张耀邦认为,发展思路一定要扭过来,遵循“先农后光”原则,不能简单算“发电账”。
“光伏+农业”,核心是解决光伏电站与农业生产“争阳光、争空间、争土地”的矛盾。其实,只要有好的解决方案,完全可以做到“一光两用、一地两用”。阜宁县北堆村展开试验——
浇筑换打桩,做到“不伤地”。采用混凝土立柱打桩,区别于传统的浇筑桩基,减少桩体占地面积,最大限度减少对土地的损害;
扩间隙增高度,确保“不减产”。光伏组件阵列间距由常规的4.5米加宽到7.2米,组件离地距离增至2.8米,提高组件之间空地的有效光照时间,插秧机、收割机等大型农业机械也能畅行无阻;
租赁流转土地,实现“多惠农”。通过租赁流转获得土地使用权,村民不仅有租金收益,还可通过返租、务工增加收入,综合收益高于以往。设施大棚既可以电站投资方运营,也可租给当地种植大户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