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城计划在5个镇45个村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来源:南方都市报发布时间:2017-05-27 10:16:31
       为打造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精准脱贫,政府帮扶村及贫困户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发电卖给电网产生的效益几年内可以收回成本,以后就可以坐在家里收钱了,这就是今年惠城区精准扶贫的新招。

据悉,惠城区计划在5个镇共45个村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每个村项目区政府以奖代补方式扶持10万元,另外对714户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户也实施光伏扶贫贷款项目,采取“政府担保、全额贷款(+贴息扶持)、本息等额还贷”的方式,即政府缴存风险担保金,贫困户贷款4万,每月收入就有约100元,每年也有约120 0元的收入,10年还完贷款后贫困户每年约有650 0元的收入。

收益用于村集体扶持贫困户

5月23日,惠城区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陈宇浩,区委常委刘世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等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有关审议光伏扶贫贷款及村级发电项目实施计划、金融扶贫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问题。

据了解,为打赢新时期惠城区脱贫攻坚战,围绕“村村有物业、户户有就业、人人有收入”的目标要求,惠城区在全区帮扶村推广光伏发电扶贫项目,计划在5个镇共45个村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惠城区扶贫办介绍,选取的45个村都是2016年村集体经济收入未达到15万元的经济薄弱村,每个村装机容量达到15千瓦(1个千瓦投资约1万元)以上,综合市场调查回报约11.8%,年总收益1.77万元,回收期约8.5年。

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计划是安装区域以屋面作为基础,总投资在15万元以上,可视各镇(街道)、村和帮扶单位的帮扶能力扩大规模,投入扶持资金由区政府、帮扶单位、村共同承担,即区政府以奖代补方式扶持10万元,帮扶单位及村扶持不少于5万元。按45个集体经济收入未达到15万元的村计,政府共需扶持资金450万元。

在收益分配方面,2020年前,政府扶持资金(10万元)所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扶持该村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困难。帮扶单位及村共同出资(不少于5万元)所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扶持该村集体经济发展(超过15万元以上的项目投入所产生的收益由该镇(街道)、村和帮扶单位另行商定分配方案)。2020年后,项目所产生的收益50%用于扶持该村集体经济发展,50%用于扶持该村贫困人口及困难群众。


贫困户每月收入约100元

除了帮扶村,惠城区还积极开拓精准扶贫新思路,探索新方法,计划在惠城区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户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城区支行合作,实施光伏扶贫贷款项目,落实“户户有收入”的目标。

据了解,惠城区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户714户。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户光伏扶贫贷款项目实施计划是采取“政府担保、全额贷款(+贴息扶持)、本息等额还贷”的方式,即政府缴存风险担保金。按714户计,每户贫困户贷款5万元,共贷款3570万元,政府需缴存风险担保金350万元。每户贫困户政府扶持1万元,按714户计,共需扶持资金714万元。二项合计,政府共需投入资金1064万元。

在项目收益模式上,每户贫困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最长期限10年,项目收益月供等额还贷方式。如果该项目投资5万元,贫困户贷款4万元,政府和帮扶单位扶持1万元,每月产生利润约528元,本息等额还贷每月还款约422元,贫困户每月收入约100元,每年也有约1200元的收入,10年还完贷款后贫困户每年约有6500元的收入,贫困户有盼头。

若项目投资6万元,贫困户全额贷款5万元,政府扶持1万元,每月产生利润约630元,本息等额还贷每月还款约528元,贫困户每月收入约100元,每年也有约1200元的收入,10年后贫困户每年约有7600元的收入。

分两个阶段先试点再全面推开

惠城区计划分二个阶段实施光伏扶贫项目,第一阶段选择积极性高、集体战斗力强的10个村开展试点工作,第二阶段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35个村集体年收入未达到15万元帮扶村项目建设工作。

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光伏扶贫贷款项目上,也分二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由镇、街道对调查摸底有意愿参与光伏扶贫贷款项目的相对贫困户按30%的比例开展试点工作。第二阶段对镇、街道剩余的70%有意愿参与光伏扶贫贷款项目的相对贫困户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由村或镇(街道)参照相关规定邀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统一施工,并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有效期内的跟踪维护服务协议,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维护。

惠城区扶贫办黄股长介绍,光伏扶贫帮扶村项目和贫困户光伏扶贫贷款项目都已经在横沥镇开始试点。

FR: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备案2.82GW!广东2026年9月工商业光伏项目备案清单出炉来源: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发布时间:2026-10-30 09:43:19

2026年9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8235个,总容量达2820.93MW,总投资超104.97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2288个、容量约2820.93MW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原文未单列工商业总容量,但结合上下文及行业惯例,此处应为笔误;实际工商业容量需据后文推算——后文明确广州+东莞+佛山合计454.08MW,占当月工商业备案容量的38.12%,可反推当月工商业总容量约为1191MW;但简介须严格依据原文表述逻辑,故采用原文“容量共计2820.93MW”指全部项目总容量,并明确工商业项目数量与投资额)。工商业项目投资额超41.70亿元,主要集中于东莞、佛山、惠州三地(备案数均超200项),而广州、东莞、佛山在建设容量上居前三,合计占比38.12%。单体最大项目为河源市20MW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0.92亿元。参与企业共1211家,涵盖国企与民企,阳江昭合太阳能备案数量最多,华能广东能源销售公司投资总额最高。

广东中山市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来源:中山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6 14:57:06

《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是中山市为规范和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专项管理文件。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监管活动,界定其为用户侧开发、配电网接入、就近平衡调节的发电设施,并按主体和规模划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文件系统规范了项目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分类办理)、建设管理(严控选址、结构安全、风貌协调、设备资质与防雷接地等)、电网接入(简化自然人流程、明确接入责任)、并网验收与电量结算(免费计量、补贴代发),以及运行安全管理(压实投资主体责任、多部门协同监管、定期运维检查)等全链条要求。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3.3GW可开放、102个镇街接入受限,广东公布四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力结果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0-19 06:39:52

广东省能源局于10月15日发布《2026年第四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对全省124个县(市、区)的分布式光伏可接入能力开展系统评估。结果显示,当前全省尚有约23.3吉瓦(GW)的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整体资源潜力较大;但受配电网承载能力制约,部分区域已出现接入瓶颈,其中102个镇(街)被明确列为接入受限区域。通告同步公布了各县(市、区)的承载力评估等级及对应可开放容量数据,并首次以镇街为单位披露受限名单,旨在引导分布式光伏项目科学布局、有序开发,避免局部电网过载,提升并网效率与系统安全水平。

广东韶关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可”接入改造工作来源: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09:58:57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广东:12个分布式光伏项目获碳普惠减排量备案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6-09-07 09:01:42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正式批准广东金鹿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12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省级碳普惠减排量备案。这些项目均符合《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修订版)》的技术与管理要求,经审核确认具备核证减排资格。备案后的减排量已通过广东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各项目业主。通知要求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减排量登记、管理等职责,并在执行中及时反馈问题。此举标志着广东省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普惠机制建设,强化可再生能源减排价值认定与转化。(198字)

一图读懂 | 广东省绿电直连新通知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28 06:35:01

8月13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与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我省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系统规范绿电直连项目管理。通知明确,绿电直连项目由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电网企业不得作为投资主体;项目主责单位须具备法人资格,并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并网型项目须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节点现货价格结算;配建储能不得独立入市;上网电量占比原则上不超总可用发电量的20%。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须经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评审后方可纳入清单并启动建设。此外,对运行绩效提出刚性要求:5年内累计3年运行指标不达标,须主动申请退出运营。

备案2.26GW!广东2026年7月工商业光伏项目备案清单出炉来源: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发布时间:2026-08-25 09:22:29

2026年7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7941个,总容量2256.93MW,总投资超82.58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2322个、容量约2256.93MW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原文未单列工商业总容量,但结合上下文及标题“备案2.26GW”可推知该数值即指工商业部分),投资达34.34亿元。项目分布高度集中,东莞、中山备案数量均超200项;装机容量前三为东莞(137.03MW)、佛山(92.02MW)、湛江(86.34MW),合计占当月工商业总量的31.51%。单体最大项目为中建科工承建的湛江钢铁三期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28.85MW,全部自发自用。参与企业共1343家,涵盖国企与民企;东莞泰合惠晟新能源备案项目最多(91个),阳江市绿能新能源投资额最高(1.2亿元)。

印尼首个太阳能供电数据中心配套光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8-14 08:46:08

印尼西爪哇省佩尔蒂维·莱斯塔里工业园36兆瓦地面光伏项目近日通过竣工验收,获得业主颁发的PAC证书,正式进入质保期。该项目由中国电建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是印尼首个为数据中心提供绿色电力的太阳能项目,位于卡拉旺工业园区东北角。工程采用720瓦单晶硅N型双面双玻组件与33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配套固定支架及外送线路、对侧改造等全套设施。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5200万千瓦时,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4.2万吨,相当于种植23万棵树;所发电力将专供园区DISM国家数据中心使用。项目不仅助力优化西爪哇区域能源结构,也为印尼实现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比23%的国家目标提供重要支撑,是“光伏+工业”融合发展的标志性工程。(199字)

广东惠州:废止7.6GW光伏项目来源:惠州市人工智能和机器人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6-08-04 08:35:05

广东惠州市能源主管部门发布公告,拟废止首批共计7.6吉瓦(GW)的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此举旨在规范光伏项目开发秩序,盘活长期闲置、未实质性推进的备案资源,优化电网接入容量空间,提升存量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效率与落地转化率。通过清理“僵尸项目”,为技术更先进、条件更成熟、并网能力更强的优质新增项目腾出政策、资源和电网接入空间。公告明确了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至8月15日,期间相关企业可就拟废止项目提出正式异议,并提供了联系电话与电子邮箱等反馈渠道。附件《惠州市2026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废止清单》列明了具体项目信息。(199字)

备案2.18GW!广东2026年6月工商业光伏项目备案清单出炉来源: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发布时间:2026-07-31 06:09:21

2026年6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6877个,总容量2178.31MW,总投资超85.03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1505个,容量占比突出,总投资达30.38亿元。项目主要集中在东莞、佛山、中山、惠州、广州五市,备案数量均超100项;按容量排序,东莞(163.86MW)、珠海(142.51MW)、佛山(87.38MW)位列前三,合计占当月工商业光伏总容量的42.67%。单体规模最大的是华能东莞燃机热电公司在珠海斗门区投资3亿元建设的100MW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企业共1201家,涵盖华能等国企及维初新能源等民企;江门维初新能源备案项目最多(18个),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投资额居首(3亿元)。

广东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清单公布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7-28 08:26:29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23日印发通知,正式公布首批纳入“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存量项目清单。该机制依据国家及广东省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系列文件设立,旨在通过规范价格结算方式,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清单项目由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经省、市两级能源部门与电网企业联合核实、公示及异议处理后确认。针对前期漏报项目,相关企业须于8月底前向属地能源主管部门补报材料;各地市需在9月底前完成审核与公示,并将信息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后续将由省级部门会同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复核,统一印发增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