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期项目总投资16亿元(后调整为13亿元),占地近5000亩,建设装机10万千瓦的光伏发电站。该电站采用国际先进的七倍聚焦,高效背接能电池接收器,通过单轴光学跟踪系统实现太阳直射光追踪,有效提高发电效率。发电系统下的地表可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由于减少高原地区的地表光照可有效降低地表水分流失,达到保护和修复生态的目的,实现工业和农业共享土地资源。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2026年9月,国网山东电力发布当月电力市场信息明白纸,公布了新能源发电的结算参考价格。数据显示,风电结算参考价为0.367元/千瓦时,较上月上涨2.5%;而光伏发电结算参考价为0.235元/千瓦时,环比大幅下降23.2%。该价格为山东电力市场中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交易与结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反映当月省内新能源电力供需、消纳条件及市场机制运行情况。两类型电源价格走势分化明显,风电价格小幅上扬,光伏则显著回落,凸显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在市场中的阶段性表现差异。此信息旨在为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及相关市场主体提供透明、及时的价格指引。(198字)
本文围绕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系统阐释了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政策内涵、实践路径与实施要求。文章指出,《意见》立足协同推进新能源消纳与煤电节能降碳双重目标,提出近区协同送出、清洁供热、海上风电接入、自备机组打捆利用、厂内绿色用能等五类融合场景,并明确改造力度、接网方式、计量规则、涉网性能等七方面技术要求。强调融合须以不削弱煤电调节能力为前提,新能源开发规模需与煤电改造提升的调节能力相匹配,避免弃风弃光。同时,依托存量煤电设施(如送出线路、供热系统、厂区空间)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提升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文章还就资源普查、规划布局、技术创新、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落地建议,旨在推动煤电由主力电源向支撑调节型电源转型,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198字)
10月13日,国家能源集团通过国能e招平台同步启动两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的规划编制招标。首个基地位于鄂尔多斯市,总装机1514万千瓦,涵盖煤电264万千瓦、风电450万千瓦、光伏800万千瓦及425万千瓦/2小时电化学储能,所发电力将通过±8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全部输送至安徽消纳。第二个基地为阿拉善沙戈荒高比例绿电外送基地,依托当地沙漠资源禀赋,服务于“十五五”中期至“十六五”期间大型风光基地开发,虽未公布具体规模,但招标明确要求投标方须具备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大基地规划经验,预示其亦为同量级项目。两项招标均体现国家能源集团在跨区域绿电输送与沙戈荒大型基地建设上的战略布局。
本文为内蒙古包头市2026年1—9月电力运行情况专报。数据显示,全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72.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52%,其中工业用电占比达93.53%;第二产业中,晶硅产业用电大幅下降28.51%,而钢铁行业用电增长3.91%。发电方面,全市总装机容量达2421.51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54.33%,其中光伏装机392.1万千瓦;1—9月累计发电量600.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1%,但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3.11%,其中光伏发电量42.41亿千瓦时,增长3.96%。储能方面,全市已并网储能装机258.3万千瓦,主要为电网侧独立储能。(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2026 年江西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正式启动,总规模40.8亿千瓦时,光伏占比超七成,边际门槛提至60%,单项目电量比例上限75%,核心申报主体为2027年投产项目。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规则、参数变化、申报范围及风险提示,附历史数据与政策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2026年9月16日,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三峡集团主导设立,法定代表人为王清伟,主营业务聚焦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储能技术服务,旨在加强三峡集团在青海清洁能源领域的布局与协同。股权结构显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4亿元,持股3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认缴3.3亿元,持股比例均为33%。三方共同出资构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体现了三峡集团内部资源整合与多主体协同推进新能源发展的战略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2026年浙江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充足率由120%下调至110%,2026年底启动新一轮竞价,入围门槛放宽,落选率降至约9%。本文深度解读政策调整逻辑、对分布式光伏影响、申报策略及风险提示,附首轮竞价结果与全国多省政策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季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分布式光伏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区域电网消纳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本季度可开发总装机容量为9939.27千瓦,项目须建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接入电压等级不高于10千伏,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运行模式可选“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后者要求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80%。申报主体须为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信用良好的企业,须提交规范完整的申报方案及汇总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
华晟新能源董事长徐晓华在第二十届中国新能源国际论坛上,提出异质结技术是光伏“二次出海”关键路径,并披露P-HJT柔性超薄电池量产良率跃升至90%、太空光伏技术已储备,同步布局玻璃基TGV与AI驱动研发转型,展现技术自主与全球协同新图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