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山东滕州柴胡店3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MW工程
工程地点:山东省滕州市柴胡店镇境内
工程概况规模和性质:10MWp地面式项目发电项目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付款方式:10%预付款,40%到货款,40%验收款,10%质保金(所有款项的支付,必须与业主付款同步进行)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设备制造商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代理商注册时间不少于10年。
2) 投标人应有相应投标设备的设计、配套能力,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全新的、可靠的、先进的高质量产品,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需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设备制造商应具有设计、制造与采购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 投标人及设备制造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采购人行贿等问题。
6) 投标人近三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未因设备质量原因在安装及运行过程发生事故。
7)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生产进度、售后服务等原因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报价。
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价。
10)报价产品曾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11)同型号产品(或相似产品)业绩
12)所有投标人必须先在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并填写有关内容,通过审核后方可购买标书。
注册要求:按网站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并上传三证、质量体系证书或其他相关等资质文件,注册完后与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先行按照本公告第11条“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业主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招标人经初步核准满足要求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进行发售,2017年 5月17日至2017年 5
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4:30至16: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售)售价 每一个标段人民币200元整 ,售后不退款。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24日9时30分
南京(暂定)
评标时间:2017年5月24日
联系人: 陈 涛
手机:13131255793
邮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