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信息,加快分布式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构建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6〕79号),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利用专业的第三方力量(附件1),对全区年用能千吨以上重点企业光伏屋顶资源开展实地摸底调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钱江世纪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红山农场,各有关企业:
为准确掌握全区光伏屋顶资源信息,加快分布式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构建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6〕79号),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利用专业的第三方力量(附件1),对全区年用能千吨以上重点企业光伏屋顶资源开展实地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全区年用能千吨以上重点企业,名单参照《关于调整公布2017年区级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萧节能办〔2017〕1号)。
2、属地镇街认为需要追加调查的园区、小镇等屋顶资源。
二、调查内容
1、企业用电情况:电网接入条件、电量消纳能力及配电房、变压器等情况。
2、屋顶资源情况:建筑物产权、年限及承载余量、屋顶可利用面积、外围环境等情况。
见附件2。
三、调研时间
调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四、有关要求
1、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推动我区能源结构清洁转型、创新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缓解我区“十三五”期间能源“双控”压力的主要手段,各镇街场、平台要高度重视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在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的推广应用,借此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本辖区光伏屋顶资源数据,深入挖掘区域节能潜力。
2、落实专人、搞好协调。区经信局落实专人对接本次摸底调查工作,请各镇街场、平台也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协调对接,主要是协助第三方单位联系重点用能企业,督促企业积极配合第三方单位的现场摸底调查工作,并根据屋顶资源调查工作开展需要,指导企业提供并填报有关资料。
3、突出重点、精准对接。本次调查工作主要用于全区光伏屋顶资源信息的采集,参与本次调查的第三方单位仅限于摸底调查,非政府部门指定的光伏安装合作伙伴,也非对光伏安装企业资质优劣评判依据,第三方单位不得错误传递信息或强行要求合作。第三方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查过程的安全,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若中途退出调查、调查过程拖拉延时、调查过程中被企业多次投诉并查实的或上报的调查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将通报相关部门,两年内不得在我区从事光伏发电相关业务。
4、正确对待、积极配合。各重点用能单位要正确认识、认真对待本次光伏屋顶资源摸底调查工作,依据第三方单位的《萧山区重点用能企业光伏屋顶资源调查委托合同》积极配合本次摸底调查工作,对拒不配合的企业,将作为能源监察(审计)、有序用电、电力调控的重点对象,也将结合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纳入负面清单企业。
区经信局联系人:陈红华;联系电话82700816;
电子邮件:2727615559@qq.com。
投诉电话:82705238。
附件: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