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益阳大通湖2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10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二、招标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四、招标标段编号及名称: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备注
1 NZZB-2016-33(XNYGC)-18 二期升压站土建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2 NZZB-2016-33(XNYGC)-19 二期升压站安装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概况
益阳大通湖东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1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单位为益阳大通湖东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益阳大通湖东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10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规划于益阳市大通湖区,总规划容量为200MWp,二期容量为100MWp。本项目预计于2017年6月底并网发电。
六、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七、服务期
以发包方要求为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通过ISO体系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大型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业绩。
4、投标人应有相应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资质及认证证书。
5、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在最近的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近三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同类行业的施工及安装工程,未因发生事故。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生产进度、售后服务等原因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2、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报名截至时间:2017年5月3日9:00。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