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鄂发改能源〔2017〕194号)。规划“十三五”时期,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872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207万千瓦,风电36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7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5万千瓦。
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累计达4810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总容量57%,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累计达950万千瓦,其中风电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35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00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总容量11.5%;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总用电量37.7%,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总用电量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