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甘肃偏差超500小时 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正式发布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7-04-18 15:39:30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6年度

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科学评估各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确保实现国家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和20%的战略目标,根据《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和《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我局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汇总有关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和运行监测数据,形成了《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监测评价报告)。

现将监测评价报告予以通报,以此作为各地区2017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的基础数据,请各地区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为完成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国家能源局

2017年4月10日

       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总体情况

到2016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4.6%,其中水电装机3.32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20.2%;风电装机1.49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9.0%;光伏发电装机7742万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4.7%;生物质发电装机1214万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0.7%。

二、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2016年,包含水电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505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5.4%,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送电力消纳量情况,2016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本地区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如下:

表1 2016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三、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2016年,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3717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送电力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情况,2016年,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本地区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如表2。


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增长来看,云南、宁夏、青海三省同比增长较快,分别上升了7.4、5.7和4.8个百分点。从完成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情况来看,青海、宁夏、云南、内蒙古、吉林和山西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已达到2020年目标,贵州、甘肃、黑龙江、安徽、京津冀和江西接近实现目标,陕西、海南、广东、辽宁和山东实现2020年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表2 2016年各省(区、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

注:京津冀、河南、江苏、浙江、山东、辽宁、陕西具备条件接纳超额完成2020年目标地区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现有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未充分发挥输送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作用。

四、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落实情况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核定了重点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提出全额保障性收购相关要求。

2016年,辽宁、河北和山西达到风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内蒙古、新疆、甘肃、宁夏、黑龙江和吉林六省(区)未达到要求,其中,甘肃全省、新疆III类资源区、吉林III类资源区实际利用小时数与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偏差超过480小时。

2016年,山西和黑龙江达到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内蒙古I类资源区、新疆、甘肃、青海I类资源区、宁夏、陕西、吉林、辽宁和河北等地区未达到要求,其中,新疆和甘肃实际利用小时数与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偏差超过350小时。

表3 2016年风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落实情况

表4 2016年光伏发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落实情况


五、特高压线路输送可再生能源情况

2016年,11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2334亿千瓦时,其中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1725亿千瓦时,占全部输送电量的74%。国家电网公司覆盖区的9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1808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电量1198亿千瓦时,占全部输送电量的66%;南方电网公司覆盖区的2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526亿千瓦时,全部为可再生能源电量。

表5 2016年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情况

六、国家清洁能源(新能源)示范省(区)情况

浙江。2016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稳步提高,达到772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9.9%,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38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3.6%,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四川。2016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增幅较大,达到1745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83.1%,同比上升4.0个百分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48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3%,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宁夏。2016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大幅提高,达到187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1.1%,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69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9.1%,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风电和光伏发电均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偏差分别为297小时和231小时。

甘肃。2016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457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42.9%,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33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约为12.5%,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风电和光伏发电均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要求且偏差较大,风电II类和III类资源区偏差分别为755小时和621小时,光伏发电I类和II类资源区偏差分别为505小时和359小时。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指标核算方法

1、各省(区、市)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包括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含抽水蓄能电量),加上区域外输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再扣除跨区送出的可再生能源电量。

省(区、市)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 = 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量 – 跨区送出的可再生能源电量 + 跨区送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

2、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占比,等于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消纳量除以本地区全社会用电量。

3、各省(区、市)的全社会用电量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采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认可的电力行业信息机构发布的统计数据。

4、跨区跨省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电量,采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内蒙古电力公司提供的数据,部分线路考虑线损。

5、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存在“省送省”、“省送区域”两种情况。针对“省送区域”情况,如华东、华中接受外省输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时,按该区域内各省全社会用电量占本区域电网内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计算各省输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即:

i省(区、市)内输入电量=可再生能源输入电量

,n表示区域电网内包含的各省(区、市)

 

6、京津冀电网(北京、天津、冀北、河北南网)是特殊区域,接入的集中式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和区外输入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按全社会用电量权重计入比重指标核算,各自区域内接入的分布式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计入各自区域的比重指标核算。

7、2016年云南、山东相关统计口径与2015年不同。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绿电赋能千行百业:共探能源转型的技术、市场与产业机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8 14:54:35

本文报道了2026年绿色能源创新发展大会在天津召开的情况,聚焦我国绿色能源转型进入“十五五”关键阶段的系统性演进。会议围绕绿电规模化消纳与高质量发展,深入探讨零碳园区建设、绿电交易机制、算电协同、AI赋能可再生能源等核心议题。文中梳理了当前进展: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六成,光伏装机首次超过煤电;天津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17%,新能源已成为本地第一大电源。同时指出多重挑战——绿证绿电机制不完善、风光负荷错配、系统调节能力不足、退役设备回收体系待建、新业态权责不清等。国家能源局、行业协会及龙头企业提出对策:强化长时储能、绿氢绿醇等技术创新;推动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源网荷储协同等模式落地;完善绿证管理、分时电价、碳电衔接等体制机制;构建覆盖开发、应用、回收的全生命周期闭环。大会还发布多项倡议,签约一批产业项目,并启动AI电力交易平台,标志着绿色能源发展正从规模扩张迈向系统协同、消费引领与价值实现的新阶段。(199字)

意大利颁布新法令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来源:中国石化报 发布时间:2026-09-17 10:03:09

意大利环境与能源安全部近日颁布新法令,旨在系统性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有效期至2030年底,目标新增装机容量37.15吉瓦。法令覆盖光伏、陆上风电、水电及污水处理残余气体发电四类项目,采用双轨制:1兆瓦以下项目免拍卖、直申支持(上限10吉瓦);超1兆瓦项目须参与竞争性拍卖(上限27.15吉瓦),其中陆上风电占主导(16.5吉瓦)。所有获支持项目将签订20年双向差价合约,保障收益稳定性,并设定技术参考电价(光伏80欧元/兆瓦时、风电85欧元、水电90欧元),最终价格通过竞价确定且动态调整。政策还强化供应链安全要求,每年至少30%的风电和光伏拍卖容量需满足韧性、可持续性及设备来源等标准,以对接欧盟《净零工业法案》。该法令意在弥补当前进展与2030年131吉瓦装机、65%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差距,但项目落地仍受审批效率、电网配套及价格合理性等多重因素制约。(199字)

1.24GW!2026年第九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发布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09-15 15:07:57

本文公布了2026年第九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相关管理文件要求,经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申报、国家电网初审、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及公示程序后正式发布。本批次共纳入新增补贴项目14个,总核准/备案容量达1241.42兆瓦,其中集中式项目8个(1231.5兆瓦)、分布式项目6个(9.92兆瓦);同时对142个项目进行清单变更,涉及容量616.74兆瓦,含集中式14个(582.2兆瓦)和分布式128个(34.54兆瓦)。清单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发布。(199字)

上半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4.55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7%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6-09-11 10:35:18

本文介绍了中国在能源绿色转型与零碳发展领域的最新进展与政策部署。截至2026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24.55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60.7%,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加速发展,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持续涌现。作为APEC能源合作的重要推动者,中国依托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深化亚太区域协同治理,并在2026年“中国年”期间发布《共建APEC零碳/近零碳城市合作框架》及中心十二年成果与“十五五”发展规划。同时,广东等地已开展多样化零碳实践,如南方电网建成36个近零碳示范区、湛江实现百万吨级近零碳钢铁产线稳定运行。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到2030年前建设约100个国家级零碳园区和500个零碳工厂,强化绿电直连、工业微电网与数字化能碳管理,系统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199字)

中国太阳能技术推动非洲可再生能源发展来源:UA.NEWS 发布时间:2026-09-08 09:56:42

本文介绍了中国太阳能技术对非洲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推动作用。在能源成本高企、电网覆盖不足的背景下,价格更具竞争力的中国光伏组件与储能系统正加速非洲家庭和企业向清洁能源转型。数据显示,2025年非洲新增太阳能装机容量达4.5吉瓦,同比增长54%;国际能源署预计2024年该数字将再创新高。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多个标志性项目,如埃及本班太阳能园区、埃塞俄比亚阿达玛风电场及南非德阿尔风电项目。在尼日利亚,因电网薄弱,民众长期依赖约2200万台燃油发电机,年运行成本高达120亿美元;而中国光伏产品的经济性使分布式太阳能成为可行替代方案,促使政府于2024年4月启动分散式能源系统建设。

国家能源局召开第二届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合作专项工作组启动会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6 13:43:13

8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第二届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合作专项工作组启动会。会议回顾了上一阶段双方合作取得的成效,明确了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会议指出,深化与IRENA的合作对提升我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能力、支撑能源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需紧密对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依托中—IRENA“1+1+N”合作机制的统筹协调功能,系统推进政策对话、技术交流、项目协作等多领域务实合作。目标是推动双边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持续为全球能源转型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中国方案与实践支持。(198字)

我国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规模超140万吨 光伏发电为绿氢提供关键支撑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08-13 08:44:36

《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6》显示,截至2024年6月,我国可再生能源制氢(主要为电解水制氢)的建成及在建年产能已超140万吨。光伏发电作为核心绿电来源,为规模化、低成本制氢提供关键支撑,推动形成“光伏→电解水制氢→终端深度脱碳”的协同链路。当前,氢能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全国累计建成加氢站约620座,纯氢管道超350公里;应用层面覆盖交通(已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近8000辆)、工业脱碳、长时储能及绿色化工等领域,并衍生出绿氨、绿色甲醇等低碳原料,助力降低油气进口依赖、提升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十五五”期间,随着多元化试点推进和绿氢—绿氨—绿醇项目规模化落地,氢能技术装备与产业生态将加速成熟。

国家能源局发布会文字实录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30 15:57:09

本文介绍了国家能源局2026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的核心内容,系统呈现上半年我国能源发展形势与转型进展。发布会通报了全国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能源有效投资稳步增长、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三大成效:电力装机突破40亿千瓦,煤电发电量占比首次降至49.7%;可再生能源装机达24.55亿千瓦(占总装机60.7%),其中风光装机19.51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41.2%;新型储能装机达1.53亿千瓦,同比增长61%。同时,发布会还通报了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总体平稳、充电基础设施达2305.7万个、《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6)》发布等重点情况,并就绿电消费考核扩容、电力市场建设、油气自主供给提升及全球能源转型引领作用等热点问题作出政策回应。(198字)

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中国绿证价格指数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8:31

国家能源局于7月24日正式发布中国绿证价格指数,标志着我国绿色电力证书市场化定价机制迈出重要一步。该指数以2025年1月为基期(设为100点),首期公布2025年1月至2026年6月的逐月数据,并将实行常态化按月发布。数据显示,2026年6月指数为181.0点,环比微降0.2%,同比上涨23.2%。该指数由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与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联合编制,编制工作在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指导下开展,旨在客观反映绿证交易价格变动趋势,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权威参考依据。(199字)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就《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答记者问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9:43:59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是我国面向2030年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性能源政策文件,以“扩量提质、可靠替代”为主线,统筹能源安全与绿色低碳转型。规划明确四大核心目标: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18亿吨标准煤;发电总装机达35亿千瓦,其中风电光伏超28亿千瓦、占比超50%;非电利用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风电光伏平均置信出力达8%,迎峰时段电量占比超20%。为实现目标,规划部署七项重点任务:扩大电力供给(优化“三北”基地、海上风电、水风光一体化及分布式布局);提升可靠替代能力(建设系统友好型电站、推进多能一体化、发展抽水蓄能、增强源网荷协同);突破非电利用(拓展绿氢氨醇、风光供热、生物质及地热应用);提升全社会消费水平;巩固技术产业优势;健全政策与市场机制;深化国际合作。全文突出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电量与电力双支撑、电与非电协同发展的系统性路径。(199字)

两部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9:38:41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旨在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该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聚焦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系统部署“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文件面向各省(区、市)发展改革与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有关中央企业,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多元化、智能化发展,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