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首个“农光互补”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已备案 预计7月底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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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能交公司与新能源公司完成24个光伏项目生产管理权移交签约,覆盖8省市,系集团“1+7”改革首项落地成果。双方高效推进方案制定、数据转接与尽调,明确管理边界、费用结算等关键事项,标志华能新能源专业化运营迈出关键一步。
6月28日,莱德宝太阳能科技(德令哈)有限公司在青海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热)产业园区正式启动源网荷储一体化500MW光伏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4.82亿元,由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青海莱德宝新材料有限公司联合建设,旨在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达8.75亿度。此前,中节能太阳能作为招标人已于6月23日发布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明确项目计划于2026年12月30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总工期为510天。
江苏公布2026年7月电力集中竞价交易结果:本次交易共有233家发电企业(含发电类虚拟电厂)、265家售电公司(含负荷类虚拟电厂)、16家一类用户及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参与申报,总申报电量达274.018亿千瓦时。最终221家发电企业、205家售电公司、11家一类用户及电网代理购电用户达成成交,总成交电量78.84亿千瓦时,加权均价为361.98元/兆瓦时(即0.36198元/度)。分电源类型看,光伏以0.33526元/度的加权均价成为报价最低的电源,显著低于火电(0.36247元/度)、风电(0.36314元/度)和核电(0.35156元/度);虚拟电厂亦参与交易,发电类与负荷类分别成交少量电量。购电侧中,电网代理购电占比最高,达25.898亿千瓦时。
中国能建西北院中标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民勤县红砂岗120万千瓦光伏项目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总金额约26.18亿元。该项目分I、II两个标段,分别建设55.68万千瓦和64.32万千瓦光伏场区,并配套建设一座330千伏升压储能站(容量420兆瓦/840兆瓦时),同步实施治沙工程。作为国家“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重点工程,项目投运后年均发电量达21.2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6万吨。其电力将通过“甘电入浙”通道外送,提升西北电网调峰与保供能力,优化区域电源结构,推动甘肃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高质量消纳,助力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30日发布通报,公布当年度5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不含户用光伏)情况。当月共新增项目6173个,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占绝对主体,达6136个,包括集中式光伏39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6097个;风电项目27个,生物质发电项目10个。通报明确区分了项目类型及统计范围,强调户用光伏未纳入本次统计,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其余类型项目清单以附件形式提供。该数据反映了当前新能源装机增长中分布式光伏的主导地位和规模化发展态势。
本文介绍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同意华能长发(长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在长春市九台区建设6万千瓦(即60MW)自带负荷配置光伏项目的建设用地申请。项目用地为1.2051公顷国有未利用地,经省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光伏项目建设(含升压站)。批复明确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措施,确保其生产生活保障与社会稳定;同时强调须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规定,不得违法用地,并对涉及压覆矿产资源的情形提出依法协调处理要求。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6月30日公示拟纳入该市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清单,总规模达2.53吉瓦(GW),其中光伏项目1.22GW、风电项目1.31GW。该项目清单是在各区申报基础上,经电力接入与消纳评估、部门联合审查及专家评审等程序严格筛选确定的。开发主体以大型能源央企为主,华能、中绿发、国家能源集团获配规模均超200MW;中国南水北调、华润电力、天津能源投资集团、国家电投、中国电建等企业获配规模均超过100MW。公示期为6月30日至7月6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旨在保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中国电建下属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近日正式开工建设四川华电稻城里浪一期250MW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邓波乡,地处海拔4500至4700米的高寒地区,采用“牧光互补”开发模式,并配套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项目于2026年1月启动EPC总承包招标,十局以3.071元/瓦的中标单价获得承建权。根据计划,工程将于2026年4月1日开工,2026年10月31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最终于2027年6月30日竣工。该项目是高海拔地区大型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实践,旨在提升川西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198字)
云南楚雄州发改委近日重新启动大地基光伏发电项目的市场化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装机容量6.5万千瓦,位于楚雄市(东经101.1428°、北纬24.9143°),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此前在首轮配置中因无市场主体报名而流标,现依据《能源法》及云南省多项新能源管理政策文件,依法依规重启配置程序,旨在优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推动项目有序开发与加快投产。公告明确了报名资格条件(包括独立法人资质、良好信用记录、禁止联合体及关联方重复参与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8日)、申报截止时间(7月15日17:30)及评审规则(少于三家报名则不予评审)。配置工作由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托组织实施。(199字)
本文报道了北京虹桥米东区200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标段(50万千瓦)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延期情况。原定于7月1日开标的该标段,因故推迟至7月15日11时开标,但公告未说明具体延期原因。该项目由新疆虹桥绿能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建设内容包括50万千瓦光伏发电系统及配套工程,如光伏阵列基础与支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电气安装、电力电缆与光缆敷设等。招标对投标人资质提出明确要求:须具备近三年内至少两项单体规模不低于100MWp的光伏EPC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安徽青阳县人民政府于6月29日发布《青阳县分布式光伏备案服务指南》,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与备案管理。文件明确两类主体备案路径:自然人户用项目由供电公司代为申请;其他项目由屋顶产权人自主选定开发企业后由其申请。非自然人户用项目在投资主体、备案机关及建设场所等条件一致的前提下可合并备案,其余项目不得合并。支持建设范围限定为:宅基地内住宅屋顶及庭院(户用),以及公共机构、工商业厂房等同一用地红线内的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工商业)。同时,明确六类禁建情形,包括火灾危险性高、安全不达标、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地质灾害易发区、拟拆迁区域,以及用地红线内无建筑物(含宅基地无住宅)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