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近年来,尤其是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下发以来,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不但在节能减排,低碳环保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且整个产业链已经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结构化转型中占据重要位置。然而,随着近年来电力供需形势变化,以及国家指标、补贴等政策的阶段性调整,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行业出现了投资过热的情况,政策预期不确定引发了行业一系列波动,市场秩序也随之受到影响。在此,笔者结合监管机构在市场一线观察和发现的有关情况,谈一下新形势下加强光伏市场监管的有关思考。
光伏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进入21世纪以来,能源革命进程加快,能源革命的走向决定着未来能源发展的方向,也是宏观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光伏等新能源产业作为能源革命不可或缺的一环,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1.经过近十年发展,国内光伏产业已经形成健全的产业体系,在全球产业链占据主导地位。电池片、组件在定价和技术标准领域掌握了相当的话语权,在“一带一路”战略引导下,我国光伏企业“走出去”步伐也在不断加快,纵观全国各行业,这种优势的主导地位除了高铁之外在光伏等新兴产业也得以实现。
2.光伏产业为经济“稳增长、促发展”提供重要支撑。随着光伏产业链发展壮大,对GDP保障和就业拉动作用愈加重要,对电缆、钢铁、水泥等行业的集成和拉动效果也非常明显。据估算,2016年光伏行业总产值达3500亿元以上,影响就业人口以百万计,产业良性发展为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提供重要支撑。
3.行业完成了从乱到治的过渡,逐步进入到良性发展阶段。光伏行业已经逐步摘下被诟病的“高耗能、高污染”帽子,主要设备商、组件生产商技术进步明显,管理日趋规范,单晶和多晶电池产业化效率分别达到了19.8%和18.3%,高效电池达到了21%和19%,光伏发电能效优势已充分体现。
4.“光伏+”模式有效实现各类社会经济资源的综合利用。一方面分布式光伏打破传统的能源集中供应模式,实现了电力供应和需求精确对接,使闲置屋顶资源产生价值同时,也节省全社会输配电网投资成本。今年夏季合肥、嘉兴等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较大城市,在用电负荷创历史新高情况下,未进行大规模电网改造和需求侧管控措施就安然度过夏季高温,光伏顶峰的作用初步显现。另一方面,从各能源结构特性看,只有光伏适合建造在荒漠、荒坡、废弃土地之上,并且可以采用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多种形势,体现废弃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的良好效果。
新兴行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遇到若干问题
随着行业发展持续规模化,作为新兴产业,光伏发电发展的物质基础与电网运营、政府政策等上层建筑的碰撞不可避免地进入了行业阵痛期。2015年以来,随着补贴拖欠的持续化以及相继启动的两轮补贴下调政策,产业投资冷热不均情况凸显,企业经营状况恶化;随着光伏电站接入规模的不断扩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营的压力也逐渐显现;同时较低的行业技术门槛,在吸引了多元化的社会投资,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具体分析而言,行业主要存在几个方面问题:
1.电力供需形势的变化给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有序衔接带来挑战。表现在光伏等专项新能源规划和电网规划衔接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近阶段,中西部部分地区限电严重,随着电力供需形势持续放缓和传统能源直接交易放开,西部以及特高压交直流落点区域的限电风险会加大,一方面西部各省燃煤火电可以利用成本优势锁定用户抢发多发,进一步增加了可再生能源的限电风险;另一方面交易规模扩大意味着跨省跨区送电规模的扩大,西部发电过剩的风险或会加快传递到中东部省份,中东部区域新能源限电势头已经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