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第61号公告)。
【申请条件】
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的纳税人,在首次办理税收优惠或条件发生变化时向税务机关进行资格备案。
【办理材料】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的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
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12366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无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FR:河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