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的意见》、《利津县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及《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创业就业扶贫项目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光伏项目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 走进利津县陈庄镇崔东村,只见一块块深蓝色面板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甚是壮观。“这就是多晶硅太阳能光优发电板,它们正在借‘光’照亮贫困户的脱贫路。”陈庄镇崔东村书记说,光伏发电技术成熟,投资回报率较高,无需劳力投入、操作简单,一次性投资,可长期受益,非常适合我们贫困村。分布式光伏扶贫让阳光这一自然资源变为贫困户、贫困村的资产,其稳定性、持续性、长期性得到了脱贫实践的检验,被贫困户亲切地称为“阳光收入”。
为帮助更多的贫困户早日脱贫,利津县发改局积极与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工商局、县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搞好对接,出台了《利津县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意见》、《利津县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及《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创业就业扶贫项目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光伏项目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同时,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积极与县扶贫办对接,对25个省定贫困村的光伏扶贫项目,在立项审批手续办理上,采取专人协办、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等措施,以最简明的流程、最快捷的速度为扶贫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快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2016年以来,已备案光伏发电项目103个(光伏扶贫项目27个),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9个、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个、自然人分布式发电项目46个、村集体发电项目45个。
光伏扶贫这种扶贫模式既符合精准扶贫脱贫战略,又符合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开辟了一条新的扶贫渠道,照亮了贫困户的脱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