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新增建设规模分配新的工作要求,经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申报2017年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局):
按照国家能源局对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分配新的工作要求,经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申报2017年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项目申报清单以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的申报材料为基础,参考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方评估结果确定。主要解决已建成和已部分工程开工但此前未获得指标的历史遗留问题,仅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不列入申报清单。
二、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
三、若公示期满无异议,请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局)收集汇总项目业主签订项目竞价上网承诺书于2017年3月17日前上报省能源局。
四、隆基和协鑫两家企业的组件实验示范项目确定后,请有关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要求报送项目有关材料至省能源局。
申报2017年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项目清单云南省能源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