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从今天开始,全国正式进入“两会时间”,来自全国各地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纷纷赴京履职,为自己所关心的行业鼓与呼。这其中,自然少不了太阳能行业的企业代表。刘汉元、朱共山、李河君、靳保芳、陈康平、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他们代表光伏、光热行业发出了怎样的声音,马上抢先看几位委员代表的提案:
刘汉元: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
关键词:光伏补贴拖欠税费沉重
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光伏行业因补贴拖欠、税费沉重等问题而负重前行。本届“两会”中,连续8年关注光伏行业健康发展的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重点介绍了对光伏补贴、光伏税费的提案。
提案一:强化政府信用建设加快落实光伏补贴发放
刘汉元在提案中表示,“作为关乎我国当前及未来经济发展转型和能源安全及雾霾问题解决出路的光伏产业的财政补贴问题,经过多年不断累积,已事实上成为了一个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样严重的现实难题,如长期拖延下去并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严重冲击我国光伏产业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还将严重损害我国政府的诚信形象和支付信用问题。”
从表面上看,补贴发放的对象看似光伏电站环节,实则在为整个光伏产业链“回血”。若光伏电站拿不到补贴,就必定会拖欠上游组件厂商货款,组件厂商又会进一步拖欠更上游的原材料供应商的款项,从而引起连锁拖欠,形成大量的呆账、坏账和“三角债”,不仅导致整个光伏产业处于资金吃紧的状况,还将严重冲击投资者对光伏产业投入的信心和决心,甚至可能导致光伏行业面临更大、灾难性的断崖式下滑,影响我国经济总体运行。
刘汉元认为,国家政策规定之下的财政补贴的拖欠,已对我国光伏产业正常支付、对政府支付信用和诚信社会的建设造成了明显损害。
对此,刘汉元委员建议:1、强化政府诚信建设,完善基本支付规则;2、尽量简化补贴资金征收和拨付程序。
提案二:关于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减免光伏行业税费的提案建议
当前,我国光伏行业产业链个环节都是全额全税征收。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25%及其附加、增值税17%,此外还有海域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其他税费种类,如再考虑社保因素,税费将更加惊人。根据光伏项目数据平均测算,实际缴纳的度电增值税平均是运维成本的1.8倍,度电增值税平均是净利润的30%。获得贷款后,光伏企业不仅要支付较高的银行利息,而且资金成本中6%的增值税还不能抵扣,作为成本很大占比的利息还要全额征收17%增值税,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税费负担。此外,新能源补贴资金缺口已高达600亿,前期项目补贴收入占全部电价收入的50%以上,且一拖再拖,加剧了企业的经营压力。
刘汉元认为,唯有大力发展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清洁能源,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实现汽车电动化、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当前的雾霾之困。但目前,光伏行业这个与我们的空气、环境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息息相关的绿色战略新兴产业,却承受着高额的税费,事实上,已经严重抑制了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刘汉元委员建议:1、清理并改革不合理的税制;2、减免光伏行业的全部税费。
李河君:汉能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
关键词:太阳能汽车
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于我国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习总书记曾明确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由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壮大,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已连续两年居世界第一,保有量达100万辆。
李河君认为,太阳能汽车是面向未来的新能源汽车创新应用形式,建议国家给予大力扶持。
一、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更加清洁化
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企业以“清洁了多少”作为提升新能源汽车效能的主要方向,降低新能源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电能消耗,真正实现新能源汽车的清洁化可持续发展。
二、确立太阳能汽车方向
明确太阳能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一种,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三、纳入新能源汽车产业管理
通过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对太阳能汽车制造项目给予专项支持;参考纯电动汽车锂电池补贴方案对太阳能汽车给予补贴,补贴力度不小于锂电池补贴方案。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
中海阳等光热企业联名提出《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发电产业发展的提案》,并由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代为提交。
关键词:光热产业
在众多清洁能源品种中,光热发电最有条件逐步替代火电担当基础电力负荷的新能源之一,甚至有望成为主流新能源之一,在我国新能源战略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十三五”是光热产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产业对国内经济产值的贡献将接近万亿。但国内光热产业仍面临初始投资成本高,运营经验缺乏等诸多挑战。对此,提案建议:
一、立足“十三五”规划目标,尽快启动4GW光热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2016年12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太阳能光热发电装机达到5GW的发展目标。考虑到单个光热发电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较长;而且,首批1GW示范项目从申报到电价出台也曾历时一年。为如期完成“十三五”5GW的规划目标,迅速提高国内光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建议尽快启动剩余4GW项目的申报工作,鼓励企业多方参与,合理进行项目布局,组织专家严格筛选。同时,建议国家“十三五”期间电价政策保持稳定,尽量不要下调。此外,光热发电行业还未进入商业化发展阶段,为确保行业的有序竞争,不建议国家在这一期间采用类似光伏发电招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电价。
二、从国家战略层面做好产业用地规划,优先做好西部辐照资源优质区光热项目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加快建设大型可调配、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
光热发电单机规模与占地面积较大,年运行小时较长,项目选址时对太阳直射辐射DNI资源要求较高,建议政府部门在制定新能源项目规划时,将具有较好厂址条件的区域预留给光热发电项目建设,并从国家战略层面对光热用地给予倾斜,做好战略产业用地规划,完善用地政策。同时,为更好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鼓励企业在现有示范项目基础上开发大型光热发电基地,以形成规模效应。尤其是在我国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建成之后,更应加快多能互补的新能源基地规划和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供给侧改革。尽快明确光热发电与光伏、风电多能互补模式中各种能源的电价计算方法与标准,便于企业实践。
三、大力统筹实施各项新能源政策落地
建议国家统筹参照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行业支持政策,对光热发电国产装备生产制造企业给予相应的土地、财政和税收支持,明确税收减免目录清单,实现新能源支持政策的统一化。此外,光热发电属于高投资和技术密集型产业,50兆瓦光热电站投资额一般为10亿-20亿元,资金不足已成为光热民营企业乃至国有企业发展的一大痛点。为支持光热产业健康成长,建议国家应在新常态下坚持绿色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的的融资引导作用,把光热产业列入融资绿色通道,包括绿色债券、信贷、政策银行、低息贷款、PPP等,尤其是要大力促进和推动“两个不低于”等现有政策的落地实施,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
四、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企业技术优化升级
加大对光热发电的科普及媒体宣传力度,积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尤其是在反射镜、汽轮机等核心装备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国家对相关企业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予以扶持,如有必要还可以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从整体上提升装备水平和技术竞争力,使中国光热发电产业实现弯道超车,最终引领全球。同时,建议还加大国家层面对光热技术、标准、检测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制定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和项目考核验收标准,为光热发电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现阶段尤其是要使示范项目真正发挥应有的示范效应。
五、尽快出台结合供暖的光热发电项目支持政策
针对当前蔓延中东部地区的“雾霾”顽疾,中央已明确要推动北方清洁采暖,尽可能用清洁能源解决环境问题。建议将结合采暖的光热发电项目列为特殊民生项目对待,尽快出台针对性的电价与热价政策,启动一批示范项目。同时,支持利用峰谷电差价实现熔盐储热供暖的项目建设,出台针对性政策,推动将“弃风弃光”电量以热能储存的形式实现有效采暖利用,提高新能源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