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更是中央政府强力推进的工作。两年间,改革从政策出台到局部试点,再到配套文件落地、大刀阔斧全面推进,改革进程超出电力行业和资本市场预期。
在电力供给侧改革、中央与地方强力推进、电改红利释放等多重因素驱动下,我们有理由相信电改在2017年将进入第二轮爆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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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与供给侧改革一脉相承
供给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经济工作的主线,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提出无效供给,改造传统落后的供给,增加新供给。从改革的本意看,电改与供给侧改革的内涵一脉相承,前者是电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方法。
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二是产品有效供给和优质供给改革;三是包括体制机制改革、资源产权改革等在内制度供给改革。
从供给侧改革的三个维度分析,电改是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目的是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建立自由竞争的电力市场;改革可以创造优质优价的电力产品和电力服务,交叉补贴、政府基金、备用容量费等隐性成本透明化;从优化生产要素配置角度看,电改实际是通过市场化手段加速低效产能(如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退出,扩大高质量电力供给市场规模和市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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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政府高规格推动改革
从改革的推进方式看,新一轮电改由中央自上而下与地方自下而上共同驱动。中央政府是改革的主推手,地方政府则是改革试点的操盘手。从电改“9号文”出台的历程和规格上足见改革“极端重要”,改革文件自2013年起草至最终出台历时两年,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审议,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联合印发,近年来有此规格的改革事项少之又少。
图表 1 电改九号文出台重要时间节点
与2002年改革方案不同,新一轮改革由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出台指导意见(2015年电改9号文为《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而非电力体制改革具体方案(2002年电改5号文为《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从政府公文的发文方式可以看出,两次改革背后的操作路径大不相同,2002年电改明确具体路线图和操作方法,按部就班、分批次执行即可;新一轮电改需要一系列配套文件对指导意见细化,并对地方改革试点不设限制,凡是改革积极性高、有试点意愿的地区均允许开展试点。
在这样的原则之下,截止2016年底全国共有23省加入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行列,尤其是广东、云南、重庆、江苏等主要区域电力体制改革推进节奏领先全国。
图表 2 电改5号文与9号文主要区别
从中央政府层面而言,目前参与推动电改的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体改司、经济运行局、价格司),国家能源局(法改司、电力司、市场司),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国资委等,同时国家层面也已组建电力体制改革部级联席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
发改委、能源局是本轮改革的主要牵头部门,也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对象。其内部主要参与改革的司局态度积极,尤其是价格司在经过一轮人事变动后积极支持改革;国家能源局市场司的前身是电监会市场监管司,是电力市场化建设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对于他们而言只有形成真正的电力市场方可避免“无事可监、无市可监”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