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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禾扩张下游光伏电站事业 2017目标持有200MW

发表于:2017-02-17    

台湾硅片厂国硕旗下子公司硕禾以太阳能导电浆的生产制造在业界占有一席之地,并积极跨入电站事业,在日本已持有近100MW的太阳能发电厂资产。硕禾表示,2017年目标将台湾海内外的案厂持有量提升到200MW;其在海外发展的经验也可作为同业借镜。

硕禾与另一国际浆料厂贺利氏(Heraeus)在台湾缠讼浆料专利权已近两年,且中间判决结果失利。双方发生争议的专利关于一种利用导电浆形成电池电极的方式,这种技术可让烧结温度的控制需求降低,同时避免电池衬底被烧穿。

虽然上述诉讼仍未有最后结论,但硕禾与母公司国硕在其他领域已展开布局,例如电站事业、金刚线等,可望分散浆料事业的风险。

海外电站事业收益丰,今年要继续扩张

硕禾的太阳能发电站主要分布于日本、菲律宾、中国大陆与台湾,其中又以日本的规模最多,在福岛、千叶、广岛、福冈共拥有近100MW案厂。母公司国硕在菲律宾则持有50MW的案厂量。

国硕与硕禾的海外电站将陆续转由另一子公司禾迅持有。根据EnergyTrend取得的了解,禾迅有上市计划,目前正在寻找投资人,让股本扩充。

由于较早投入日本市场,利润较丰,硕禾估计,日本案场每年约能挹注公司近新台币5亿元的营收。加上台湾与菲律宾的案厂,电站事业预计2017年将可为硕禾带来7~8亿新台币的收入。

硕禾指出,日本太阳能案场的开发计划预计在2017年会进入稳定期。一方面是先前持有的案子已陆续完工投运,未来将以运营为主;另一方面则是限电问题。

日本在2014年下半年时出现地区电力公司(如:九州电力公司等)拒绝太阳能系统并网的现象,主因是并入规模太大,电网无法消纳;其次则是售电补贴发放的问题。日本政府为此在2015年推出每年固定收购时数方案,由电力公司决定每年的收购时数,超过时数所发的电将不予收购。这样的问题与中国大陆西北部的弃光限电现象如出一辙。

硕禾对此表示,日本政府已要求正在申请并网的案厂持有者预缴并网费,以确保如期并网,未如期并网者将没收预缴费用。这样的措施将有助电力公司安排电网空间,也能排除迟迟未完工的电站所占有的并网容量。

由于日本市场已经走向收敛,硕禾也重新调整电站事业的焦点。除在日本将继续持有约100MW的资产之外,今年希望在台湾也能将开发量提高到100MW。目前,硕禾在台湾的案厂量约为10MW,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硕禾也估计,若今年可顺利达成持有200MW的案厂,则2018年起,每年电站事业将可挹注公司营收新台币13~15亿元。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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