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关系着国计民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路径和重点任务,提出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未来,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如何,能源结构调整的方向在哪?请看下文。
1月5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印发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了解读。规划提出,到2020年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其中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
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在控制总量的同时,清洁低碳能源的比重将大幅提高,能源发展将以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
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
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规划提出,到2020年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全社会用电量达6.8万亿千瓦时到7.8万亿千瓦时左右。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表示:“经过前期充分论证,我们认为这个发展目标符合当前形势,是基本可行的。”
从能源消耗强度看,按照现有目标可以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15%、单位GDP碳排放降低18%的指标要求,而且还留有余地,是完全可行的指标;从人均用能情况看,依据规划,2020年我国人均用能达到3.5吨标煤左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从人均用电量看,2020年人均用电达到5000千瓦时,接近欧洲大多数国家水平,也符合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后期的发展阶段。
规划明确,煤炭消费比重要从2015年的64%降到2020年的58%。“这个变化幅度还是很大的,也是可行性的。”何勇健表示,一是在大气污染防治大背景下,各界对能源清洁化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国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煤改气、煤改电等多项政策,为大幅度降低煤炭消费提供了政策环境。二是从整个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趋势来看,不同能源消费比重此消彼长。到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增量大概是6亿吨标煤。为实现15%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需要新增非化石能源2.3亿吨标煤,加之天然气消费10%的目标,清洁能源消费增量占能源消费总增量的70%以上,煤炭增长空间大概仅有1亿吨标煤左右。
清洁能源成能源增量主体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按照规划相关指标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约占能源消费总增量的68%以上。可以说,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时期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实现规划确定的结构调整目标,既有现实基础,又有一定的难度和挑战,要突出从3个方面抓落实。”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说,一是继续推进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做好规模、布局、通道和市场的衔接,规划建设一批水电、核电重大项目,稳步发展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是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创新体制机制,降低天然气利用成本,在民用、工业和交通领域积极推进以气代煤、以气代油。三是做好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