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伏建设的规模方面,梁志鹏强调,不是简单地规模越大越好,而是要把光伏的规模化发展和产业的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在这方面要坚持正确导向,并不是简单地在各个地方建光伏电站,盲目地扩大建设规模并不能带来光伏产业的技术进步。在光伏产业技术进步方面主要采取两个措施。
一是通过领跑技术基地建设,把规模化光伏电站和上游整个产业链技术进步结合起来,这是一个协同创新,目的就是给先进的技术提供市场,加速降低成本。二是在分布式光伏方面,结合完善机制、电价改革,推进市场化交易,使交易成本降低,充分发挥其优势,使国家的补贴能够早日落实,从而鼓励各类投资者全面参与分布式光伏投资建设。
梁志鹏指出,在光伏发电的规模上来看,1.05亿千瓦并不是一个上限,而是一个指导性的发展规模。如果分布式光伏发展市场环境转变得比较快、进展得比较好,建设规模就会发展得大一些。另外对光伏发电的规模不应过于敏感,因为光伏发电的利用小时数比较低,在中部地区每千瓦每年只能发一千多度电,所以按照规模它只是火电1/4的发电量。“十三五”关注的重点是推进光伏的技术进步,加速成本下降,所以要把国家的补贴资金效益最大化,不是单纯地扩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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