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宝仓钢管厂房屋顶11MWp光伏发电项目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天津滨新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天津滨新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三、 招标编号:2017-ZB-SB-BXTYN-01
五、工程概况及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租赁天津宝仓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屋顶10万平米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11MWp,所发电量“全额上网”。资金已落实。
工程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223号
六、招标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材质 数量 备注
BXTYN-01 光伏组件 280Wp 单晶硅 35574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具有本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业绩:投标人须至少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相关产品应具有与本工程类似的条件下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条件下的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两个项目。光伏组件生产厂商年出货量不少于500MW。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获得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1)购买标书时需提交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见下表)。
注:均须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表
招标
编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须为授权代表) 联系人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联系人
邮箱 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
(2)潜在投标人可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逾期不受理。
(3)本次招标文件费另行通知,售后不退,请于2017年1月6日16:30前交至招标公司。
(4)本次招标文件统一发送至已报名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的潜在投标人的邮箱,逾期不受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30
十一、递交标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十二、开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30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
FR:索比光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