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发改委价格司官网获悉,2017年光伏上网电价方案正式确定。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之后,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为继续鼓励分布式光伏发展,通知还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不作调整。
此消息一出,立刻在光伏行业界内产生强烈反响,各类宣传报道铺天盖地而来,分析解读比比皆是,行业人士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因为早前一份《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意见稿)》就在业界及媒体流传,由于征求意见稿提出,I类、II类、III类资源区的光伏上网电价将由2016年的0.8元、0.88元、0.98元 分别下调至0.55元、0.65元、0.75元,而屋顶分布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和“全部自发自用”的补贴由目前执行的0.42元,下调至一类地区0.2元,二类地区0.25元,三类地区0.3元,降价幅度较大,令业内瞠目结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下调力度过大,断崖式下调将对光伏行业造成伤害,呼吁发改委能够适当控制调价幅度。
随后又爆出调整方案,2017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将调整至:Ⅰ类0.6元,Ⅱ类0.7元,Ⅲ类0.8元/千瓦时。虽然比之意见稿增加5分,但多数光伏行业人士表示地面电站投资基本没有盈利空间,光伏电站投资商投资积极性会下降,很大可能是地面电站大面积停滞,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地面电站仍不能满足投资电站的收益率要求。而分布式光伏方面,一类、二类资源区0.35元/KWh,三类资源区0.4元/KWh,这一价格或多或少对分布式光伏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此次正式出台的方案,地面电站上网电价又调高5分,分布式维持不变,明显高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