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35-1623N511
一、招标条件
受委托,就宜阳旭能2*20MW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A、B两个标段)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该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旭能2*20MW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A、B两个标段)
2、招标编号:0635-1623N511
3、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光伏电站位于河南省宜阳县高村乡,建设光伏电站及办公生活设施,建设工程总面积约1600亩。
4、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5、建设计划: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投运
6、招标范围:宜阳旭能2*20MW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包括光伏电站施工图设计、设备的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光伏电站建筑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内建筑及安装工程、场内道路、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临建、调试及配合整套启动、售后服务等),并配合业主方达标创优。
7、工程质量:本工程应按最新版《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土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95%以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98%以上,争创国优工程。
9、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A标段:宜阳旭能2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B标段:宜阳旭能2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
1.2、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3、具有EPC工程资质和业绩的集成商,至少有一个20MWp并网型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或国内、国际有实力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其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应在国内具有三年以上光伏设备生产及管理经验,其产品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0MWp及以上,年生产能力45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 IEC, Tuv, CE, ISO) 和国内(CQC、CGC)认证及测试,太阳能电池组件已有一年以上国内外安全稳定运行业绩;或电力设计甲级资格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在近五年成功从事过至少两个及以上EPC总承包电力工程和一个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
1.4 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报名,也可以同时中两个标段。
四、报名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 12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