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8亿千瓦,发电量1.9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
规划提出八项任务:积极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长江上游、南盘江红水河、雅砻江、大渡河六大水电基地;有序建设“三北”大型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综合利用工程,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推动海洋能发电、储能技术示范应用等。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的保障措施包括: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积极探索多部制电价机制;建立煤电调频调峰补偿机制,建立辅助服务市场,实现与常规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建立全国统一的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新能源电力的补贴机制;同时与碳交易市场相对接,降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财政资金补贴强度,为最终取消财政资金补贴创造条件等。
FR: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