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是个什么东东?最近谈论的人和话题有点多啊!翻了翻书本,老武我三思之后,决定还是瞎扯一下。
配电网是为了方便研究和计算,将电网分为输电网和配电网。一般来讲,将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成为输电网,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网成为配电网,配电网的作用,是将电能分配给用户。
配电网分为配电变电所和配电线路。
配变电所又分为配电室和柱上变压器。315KVA以下容量常采用单柱或双柱式台变;315KV及以上,常采用箱变或落地式变台。
供电方式分为两种:3~10KV 直供电和380/220V低压供电。
但是:
上述划分方法,只是最传统的一种方式。一直以来,对于配电网和输电网的分法,各方面都存在不同的认识,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配电网的边界也一直在变化。
1、一些观点认为,配电网和输电网应按电压等级划分,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属于配电网,110KV及以下属于配电网。
2、另一些观点认为,在具体实践中,一些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由于园区内用户用电需量、生产工艺、供电安全等方面的要求,220(330)KV变压器作为终端用户站向用户配送电的情况也很正常。
因此,区分“配电网”和“输电网”,重点不在电压等级,而要看其功能。
一般而言,将公共属性较强的电力传输设施界定为“输电网”,将用于满足终端用户需求的电网设施界定为“配电网”比较合理。《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明确“配电网原则上是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应该说是符合实际的。
不管是配电网还是输电网,在以前,都是属于电网公司所有,这次电力体制改革,对于增量配电业务的放开,等于放开了万亿级的市场,各个方面都对这块蛋糕垂涎三尺。但是,常规方式投资、运营配电网需要有相应的业务资质和投资能力,而且,电网公司对于配电网业务耿耿于怀,不会轻言放弃,必定会以种种方式参与其中。
然而
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由此,分布式光伏电站和配电网业务,一个电源点,一个配电网,一个用电户,紧密联合在一起。
以分布式光伏为切入点,布局配电网业务,并开展用户内部配电网优化管理,以点带面,由光伏而配电网以及能源管理。
老武估计,鉴于国家对于光伏尤其是分布式光伏的政策性支持(比如豁免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许可证),以光伏进入配网,难度会相对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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