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两会记者会上曾明确表示,中国问题的最终解决还在于农民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让他们能够富裕起来,过上现代文明的生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从严查处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意见》从四个方面对完善农民增收支持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民可以得到哪些政策“福利”?收入将会如何增加?国务院客户端、中国政府网(微信ID:zhengfu)为你梳理——
1. 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
■ 优先保障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领域,确保力度不减弱。
■ 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加强农田水利、农业科技和粮食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 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 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创新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 对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鼓励各地探索将股权量化到村到户,作为村集体或农户持有的股权,让农民长期受益。
2。推进农业补贴政策转型
■ 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前提下,改革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并注意补贴的绿色生态导向。
■ 落实和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 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 健全草原、森林、湿地、河湖等生态补偿政策。
■ 继续实施和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 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支持力度,保障农民合理收益。
3。完善农业结构调整政策
■ 推进农牧(农林、农渔)结合、循环发展,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加快发展特色农业。
■ 完善粮改饲、粮豆轮作补助政策。
■ 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合理布局畜禽、水产养殖,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 加强海洋牧场建设。
■ 积极发展木本粮油、林下经济等。
■ 加快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设备,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
■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支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吸引社会资本进行市场化运营。
■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积极培育知名农业品牌,形成优质优价的正向激励机制。
4。改革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 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 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 积极稳妥推进东北地区玉米收储制度改革。
■ 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和国内外价格监测分析,提高农产品市场和进出口调控的有效性,依法开展贸易救济调查。
5。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
■ 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项目支持等政策,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改革试点。
■ 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 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相关扶持政策向规范化、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倾斜。
■ 支持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强化科技研发,创新生产管理和商业模式。
■ 支持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推广农业生产经营环节服务外包、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综合服务模式,建设一批集收储、烘干、加工、配送、销售等于一体的粮食服务中心。
6。加强农村金融服务
■ 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农村普惠金融。
■ 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加强对“三农”的金融支持,提升服务“三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