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农村用能调查研究发现,农村地区使用化石能源总量没有城市大,但增长速度非常快。而且,农村地区使用化石能源很分散,煤的质量以及很多化石能源的质量也差。从环境治理上来说,农村地区也远不如城市。
“基于这样的研究,我们希望农村地区用一种新能源或者可再生资源替代化石能源,减少农村地区碳排放,这对居民健康等各方面都有好处。”全球环境研究所能源与气候变化项目经理于卿婵说。
通过近一年的走访和调研,《新能源与扶贫发展相结合的案例梳理和研究建议——以光伏扶贫为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近日发布。
光伏发电可以代替燃煤发电,这是毋庸置疑的。2014年10月国家提出光伏扶贫政策,在山西、宁夏、甘肃、青海、安徽等地的30个市县开展了首批光伏扶贫试点。这是国家第一个把气候变化、低碳发展与扶贫结合起来的政策,旨在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为农村社区提供一条新的经济收入路径,同时促进农村社区的低碳发展。
《报告》梳理了光伏扶贫政策在各地的实施情况,评估了实践案例的可复制性,探讨农村新能源与扶贫减贫相结合的有效路径。
为什么开展光伏扶贫?
扶贫开发政策已实施30多年,为了实现2020年农村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国家开展了多项扶贫措施,在农村推广光伏发电技术是其中一种尝试,旨在实现低碳减排和减贫发展双丰收。
农村的脱贫发展需要能源的支持,而能源的发展又不能破坏环境,农村新能源与扶贫减贫相结合的路径还处于尝试阶段。
“我们在社区实践中发现,气候变化对贫困人群和扶贫工作产生了明显影响。因此我们希望在扶贫发展过程中能够引入气候变化适应、减缓和减防灾、低碳的理念,真正把国家政策和社区实践研究结合起来。”于卿婵表示。
《报告》比较了不同地区光伏项目的二氧化碳减排量,总体估算,全国扶贫项目二氧化碳减排量每年为840万吨~4200万吨,能抵消一百多万人一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生态效益比较显著。
光伏扶贫项目大多数都是依靠上网所得到的收益对贫困户进行补贴。据了解,基本上每户每年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从农户角度算内部收益率还是比较高的。
比如,内蒙古光伏扶贫项目,贫困户在基本无支出的前提下,每年收到3000元~1万元不等的收入,
产生的经济效益是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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