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能源〔2016〕669号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16-10-31 23:59:59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6〕513号)有关要求,经省能源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并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2016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通知如下:

一、纳入我省2016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项目拟可享受国家和省光伏电价补贴。

二、2016年度建设规模内项目,其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场址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建设期间如需变更须按照浙发改能源〔2016〕513号文有关要求执行。

三、2016年度建设规模内项目,需严格按照项目参与竞争实施方案中的进度计划,光伏组件、逆变器最低转换效率等承诺内容实施建设。上网电价按照项目业主降幅承诺,经物价部门确认后执行。对纳入2016年度建设规模但未能按照有关承诺实施的项目,将取消年度建设规模资格。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对纳入2016年度建设规模内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和帮助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建设,特别要加强项目农业种植、渔业养殖等多能互补方案实施的监督管理,要求项目业主切实配备相关人力物力,确保项目并网发电的同时,初步具备多能互补功能。省电力公司及各级电网企业要加快计划内项目并网工作,确保项目主体工程建成后及时并网投运。

附件:2016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4

附件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省普通地面<a href=光伏电站建设计划的通知" width="650" height="1617" />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省财政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建设厅、农业厅、水利厅、物价局,国家能源局浙江省监管办,省电力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各市、县(市、区)政府。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印发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疆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6 10:11:51

新疆发改委于9月14日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旨在应对近期频发的新能源领域诈骗案件。公告指出,不法分子常以“内部指标”“特批绿色通道”“涉密项目不可查”等话术,伪造备案文件,骗取保证金、居间费等款项。为此,自治区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必须通过全国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统一备案,备案证真伪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扫码核验——扫描备案证左下角二维码,信息一致方为有效;不一致或无数据则属虚假凭证。公告还梳理了五类典型诈骗手法,包括虚构涉密审批、收取指标协调费、承诺兜底补贴、伪造招标文件及非法转让未备案项目,并提醒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在合作前务必完成备案查验,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发改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鲁发改能源〔2026〕632号解读|山东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新规 配储上限与源储一体化机制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04 14:33:51

鲁发改能源〔2026〕632号山东省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新规深度解读,全国首份省级场站配储流程文件,详解光伏50%风电30%配储上限、存量场站2027年考核、4:1 接入容量分配、源储一体化交易规则,附实操指南与收益测算,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韩国计划对国有能源企业进行重大改革来源:能源中国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6-09-04 08:50:00

韩国政府宣布对国有能源与交通类公共机构实施重大重组改革,旨在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整体竞争力。根据官方声明,核心举措包括:韩国国家石油公司与韩国天然气公司正式合并;五家隶属于韩国电力公司的下属单位整合为统一实体;韩国煤炭公司终止运营并启动清算程序;同时,全国四个区域性港口管理局也将合并为一个机构。此次调整是韩政府推动公共部门精简与效能提升的组成部分,覆盖能源生产、输送、分销及基础设施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力求通过结构性优化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适应力与运营效率。(198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六张网”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会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9-03 10:02:59

2026年9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六张网”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会议,聚焦统筹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会议围绕健全政银企协作机制、加快项目库建设与动态更新展开,强调加强发改、工信、住建、水利、能源等多部门及地方政府协同,深化与国开行、工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提升“投贷联动”效率。同时,要求系统梳理一批优质工程项目向社会公开推介,吸引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强化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同步优化价格形成机制、收费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凝聚各方合力,扎实推进“六张网”重大项目落地实施。(198字)

广东花都区发布关于补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公告来源: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8-28 10:55:28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公告,启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补报工作。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申报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日前已投产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及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须具备核准(备案)手续及并网验收等合规证明;部分容量投产项目可按实际投产容量调整备案,并对剩余容量承诺在2026年6月30日前建成投运。公告明确了申报材料清单、格式要求及豁免情形说明,要求企业于2026年9月4日17:30前提交纸质与电子版材料至指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解读|广东绿电直连新规 源荷比例考核与交易规则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7 09:12:20

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广东省绿电直连发展新规深度解读,详解60%自发自用率、30%用电占比、20%上网上限三条考核红线,分析机制电价二选一、超发负价结算、储能定位转型规则,附申报流程与四类场景适配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赣发改价管512号解读|江西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 工商业光伏保留资格与规则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5 14:18:12

赣发改价管〔2026〕512号江西省增量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细则修订版解读,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保留竞价资格,详解60%边际入选门槛、取消履约保函、四可并网要求、延期处罚规则,附申报策略与省际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来源:兰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6:48:12

本文是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第99号令等规定,该公告旨在对拟出台的新能源指标配置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明确,如认为该办法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年8月21日至27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市发改委能源科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公告同时提供了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负责人信息,体现了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与程序规范性。(198字)

《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4:18:27

为应对新疆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大(截至2026年7月底达约1.8亿千瓦)带来的利用率下滑与投资积极性不足等阶段性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该政策聚焦“扩投资”与“促消纳”双重目标,从三方面系统施策:一是科学释放投资潜力,涵盖盘活存量、优选新增备案、推进绿电直连、加快储能及光热建设等七项举措;二是多维度提升消纳能力,包括建立预警机制、压减燃煤自备机组发电、发展绿色氢氨醇、精准招商增负荷等;三是健全调度通报机制,压实各方责任。作为今年1月政策的深化拓展,本文件进一步细化实操路径,强化刚性约束,如明确新增项目备案门槛、设定重点行业绿电消费比例及考核问责机制,形成前后衔接、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199字)

鲁发改价格554号解读|山东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新政 输配电费容量计费模式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20 14:12:41

鲁发改价格〔2026〕554号山东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深度解读,落实国家1192号文要求,详解输配电费容量计费模式、60%/30% 自发自用门槛、三类项目适用范围、存量过渡期安排,附成本测算与风险提示,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