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是相当成功的,目前,可再生能源已经占到32%,按照目前执行的政策,意味着截止到2025年这一比例将达到45%。“2014年可再生能源法案”(EEG2014)已经为可再生能源的的发展奠定了可靠的基础,使相关的计划能够顺利进行,并且使相关政策能够更加适应市场。
2016年7月8号,德国出台了“2017年可再生能源法案”(EEG2017),预示着能源转型进入全新阶段——不再由政府决定,而是在未来由市场通过专门的竞售体系来确定可再生能源资金的相关状况。这是因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相当成熟,足以通过市场竞争来完成。全新的竞售体系可以确保可再生能源的稳步发展,而且可以控制相应的发展节奏,还能够将成本控制在较低水平。立法也能够使德国确保维持以能源转型为特征的高水平市场参与者的多样性。法律给予了“公民能源公司”第一个定义,并为这些公司参与竞售提供了简化的条件。小型的设备可以免于拍卖。全新的“2017年可再生能源法”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
“2017年可再生能源法案”基于广泛的咨询意见进行了修订。相关决定是基于广泛磋商过程而生成的结果,这意味着德国各州、各协会和公司均参与了全新竞售体系的建立。
2015年7月,在一篇题为“竞售可再生能源设施的资金(Auctions for the funding of renewable energy installations)”关键问题的研究论文中,德国联邦经济能源部解释了竞售体系的主要参数。主要的参数来源于一项科学报告中的相关建议,这份报告由Ecofys、FraunhoferISI、Consentec、the Centrefor Solar Energy and Hydrogen Research Baden-Wuerttemberg(ZSW)和两个法律公司(Gorg and BBG und Partner)起草。德国联邦经济能源部邀请公众就关键问题发表意见,共从国家、协会和企业收到177份意见,这些意见将由德国联邦经济能源部进行了评估。
以这些意见为基础,德国联邦经济能源部制定了一个“关键问题文件”(德文)(PDF:125KB),其中规定了基于竞争的相关竞售体系的细节,并解释了“论文的详细信息如何支撑立法草案来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案”。论文为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多样性提供了建议和方法,尤其针对陆上风力发电装备的竞售提供了更多的建议和方法。
原标题:“2017年可再生能源法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