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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大佬齐议光伏电价调整:宜审慎决策

发表于:2016-10-24 08:32:35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近几日,多时未见的重度雾霾,再次突袭京城。

与此同时,清洁能源领域很重要的一个行业会议——中国光伏大会,正在北京新国际展览中心召开,但会场已“沦陷”于雾霾中。一位来京参加光伏大会的业内大咖,都忍不住在朋友圈里调侃:霾,还是首都的纯啊。

这是一幅再应景不过的图像。

一方面,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一纸“征求意见稿”,让以光伏为主的可再生能源的价格与补贴问题再次成为主流舆论场的焦点,各方激辩的结果是,价格司不得不在短期内发出了第二份“征求意见稿”。

另一方面,严重的雾霾等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我们这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阻碍,不仅民众生活与经济发展深受影响,国家的国际形象也严重受损。

是雾霾太过顽强?还是我们根本就没有决心改变?

当我们高高举起砍向清洁能源价格的“屠刀”,还在为要不要发展清洁技术而讨价还价时,“雾霾”却已如黑云压城,这是不是一种莫大的讽刺和嘲笑?

近年来,作为对节能减排作出最大贡献的清洁能源行业——中国光伏产业在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也不断面临着各种发展难题。其中,政策的波动尤其是电价调整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到了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再加上无章可循的弃光限电等行为,致使中国光伏产业在成为我国在世界上不多的领先产业,并为国家节能减排的大局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连基本的合法经营权益都得不到保障。

正如一位业界知名企业家所言,如果这种局面得不到改善,这个行业恐怕难有明天。

10月20日,一场关于光伏电价调整意见的座谈会在北京新国际展览中心举行,来自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以及相关协会、学会、商会和企业代表约50人出席。现摘录部分与会人士的观点,以期引起更多人对这一直接影响我们生活环境的话题展开讨论,以共同推动我国清洁能源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改善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以下为记者略做编辑的部分人士的观点: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处副处长邢翼滕:断崖式调价对行业影响过大

近期各方面的信息似乎都对光伏行业颇为不利,包括“十三五”的目标也在口径上调整为“确保1.1亿千瓦,力争1.5亿千瓦”。但相对来说,关于电价调整的征求意见稿对于行业的冲击更大。这无疑要求行业继续深挖潜力,狠抓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升级,继续降低成本。

调价对于净化整个行业的环境和秩序无疑具有好处,可以把真正具有竞争力的企业筛选出来。但是,断崖式的调价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很可能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亦审慎为之。

工业和信息化部李晓昕:制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给予产业休养生息的空间

目前来看,国内光伏产业仍存在基础研发缺失的问题,这无疑将给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隐患。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很多,政策层面没有充分考虑给予产业修养生息的空间,也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

中兴能源副总裁崔雅萍:分布式不仅不应降价,还应加大扶持力度

不能让问题越积越多,而是要想办法疏解,一个一个的解决。分布式目前还没有大规模发展起来,更需要国家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比如要求一定比例的新建建筑能够加装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使用、就近消纳等。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仇展炜:降价不宜太猛,这不利于国家节能减排大局,应由市场去发现价格

可再生能源补贴价格下调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行业整体秩序的理顺,首先应该做的是全面落实已有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不该选择性落实,有关部门要协调和处理好目标、规模和资金三者之间的关系。调价幅度太猛,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仁贤:降价是趋势,但降价并不会让产业的过热降温

降价和产业过剩是两个问题,不能混为一谈;补贴基金有缺口,是征收强度和范围的问题;可再生能源法赋予行业的权益,要落到实处。

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曹博:适度的降价是压力,过大的降价是摧毁行业根基

行业整体成本的下降,最有效的途径仍然是通过技术的提升,如果生存都成问题,企业怎么还有能力去搞技术研发?这次降价幅度对企业带来的压力太大,已有光伏发电企业在做退出准备,延伸来看,也将对光伏制造技术的持续提升带来极大的破坏力。

华为智能光伏常务副总经理胡宣春:长期依靠补贴发展的行业长久不了,但降价是把双刃剑,宜谨慎使用。企业只有通过技术创新,才能真正让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才能最终降低对补贴的依赖,实现平价上网。

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监刘笑:对光伏电价的测算方式应予公开

电价的调整,应对其所依据的电价测算方式予以公开,并且应该考虑弃光限电以及补贴拖欠对企业带来的资金成本上升和利润下降等因素。在大幅度压缩补贴的同时,应该同步解决补贴拖欠问题,并尽快发放到位。中国光伏电站近年规模虽然上升很快但是光伏发电量依然占比很小,补贴资金不足不应以简单的降补贴作为解决方式。建议不应忽略目前化石能源的环境污染成本和清洁能源改善环境所带来的收益。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赵玉文:价格的最基本因素就是成本,我们有成本的依据,但政策制订者一定是应该很科学的,意见稿是否是根据严格的成本依据制定出来的?要遵循价格制定的基本原则,如果人员不够,可以聘请一个专家组。

“补贴”这一说法是不对的,这是从各用电户征收上来的专款,不是财政给出来的补贴。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院时璟丽:决策方面不够细腻,产业方面不够自律。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王仲颖:光伏电价的制订定不能再走与煤电标杆电价挂钩的老路,而是要遵循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模式,特殊的项目可以采用竞标方式。

在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制定中,说到底,存在着一个我们究竟是否真心要发展清洁能源的问题。只有足够清晰的回答了这个问题,其他问题才有可能迎刃而解。包括技术如何升级、资金如何筹措、产业如何规范,以及与其他能源之间谁该优先谁该推出等等诸多问题,都将不再是问题。

当下这场来势凶猛的雾霾,无疑是再次的警醒,如果连生存都成问题了,再论其余又还有何意义。

从这个角度而言,无论是政策的制定者,还是业内企业,都应该换一个更高的角度来看待清洁能源行业面临的发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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