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编号:LYHR-2016-032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建设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政府出资70%,企业出资30%
6、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一标段:罗庄区枫红日丽苗木种植基地,预算约145万元 ;
二标段:褚墩镇西卜庄村西建设用地,预算约20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工程计划工期:40日历天
9、项目内容:光伏发电并网系统建设
三、招标范围
太阳能扶贫光伏电站从勘察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具、材料)、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负责对建筑物屋顶、设备及材料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等,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及技术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为光伏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属合法投标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2、请于2016年10月15日至2016年10月21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