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龙蟠社管中心,区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南谯区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滁州市南谯区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是创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式的有效途径,是一项造福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民生工程。为大力实施光伏扶贫,稳定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村(含市认可的相对贫困村)和贫困户(以下分别简称贫困村、贫困户)的收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和省、市部署,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省级统筹、县负总责,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统一标准、保障质量,合力推进、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推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光伏扶贫,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户家庭收入,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到2020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区政府将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措施,制定实施方案,镇、村等各级组织要具体抓好落实,鼓励和引导包村单位、企业、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光伏扶贫。
(二)自愿参与,精准帮扶。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实行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愿申报、镇审核、区审批。光伏扶贫重点扶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
(三)多方出资,明晰产权。项目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或贫困户自筹等多种途径解决,产权及收益归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
(四)规范操作,确保实效。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承建单位,确保光伏扶贫工程质优价廉。规范项目建设和验收,用市场的办法,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