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甘肃工信委发布《关于下达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2016年甘肃新能源优先发电量100亿千瓦时,最低保障收购年平均小时数风电500小时,光伏400小时。然而在今年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省的风电、光伏项目保障小时数做了明确,其中规定:风力发电甘肃二类地区1800小时;光伏发电甘肃一类地区1500小时,二类地区1400小时。因此甘肃工信委的通知一发布,舆论哗然,毕竟这样的政策在众人看来明显违背了国家鼓励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精神和文件规定,有点明目张胆跟中央精神对着干的意思,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今年5月下达的通知要求严重不符。
甘肃对待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的做法,在业界遭受了严厉批评,认为甘肃的做法是不懂法律,违背国家政策,同时也是对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投资企业不负责任。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大家可以静下心来想一想。甘肃省工信委的员工每天都在研究各种各样的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同时也是最先知道国家政策的那一部分人,难道他们真的不懂法律法规、不知道国家政策吗?并且下发通知具有一定的流程,难道在这过程中所有人都失职了吗?可以肯定的是,甘肃工信委肯定知道这个通知内容违背了国家政策,那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真的是不顾当地清洁能源企业的利益只为和国家政策对抗吗?
1.甘肃省弃风现象严重
作为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大省,甘肃大力推进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曾是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面旗帜,清洁能源也是甘肃经济发展的一个有力支点,以风电建设为例:
甘肃酒泉地区是国家八大千万千瓦级基地之一,因此甘肃的风电装机主要是在酒泉地区。甘肃于2008年开始规划建设酒泉地区的风电基地,当时国家能源局为酒泉地区规划了380万千瓦,约为中国二十多年累积装机的1/4(截止2008年底,累计装机容量为1783万千瓦)。为了推进该项目,国家电网建设了一条酒泉接入西北主电网的双回750千伏线路,输电能力是300万千瓦,解决了酒泉380万千瓦风电的送出消纳问题。到2010年底,酒泉风电基地最终建成时,总装机规模达到了556万千瓦,但是利用酒泉本地的辅助调节,以及双回750千伏线路进行送出,这556万千瓦的风电装机运行情况稳定。
酒泉基地556万千瓦项目投产后,酒泉地区的风电送出能力已经饱和,大量光伏、风电装备制造业准备撤出甘肃。为了留住这些制造业、增加投资,甘肃省积极的推动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建设,2012年国家能源局对酒泉基地二期规划建设进行回复,批复文件上明确了规划建设的300万千瓦,要在西北电网消纳,因此酒泉风电基地二期第一批300万千瓦风就在没有任何输电通道,没有任何消纳方案的基础上建成了,而且装机还远不止规划的300万千瓦。截至2014年底,酒泉地区的风电装机接近1000多万千瓦,全靠一条750千伏线路送出。为此,从2014年底开始甘肃省弃风率猛增,到2015年几乎到了一个夸张的程度,大多数风场本来能发2000多小时,最终只能发1200小时。据国家能源局2015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2015年甘肃弃风率为39%、弃光率为31%,2016年上半年甘肃省的弃风率高达47%,是全国弃风、弃光最严重的省份。
2.甘肃工信委下发通知的原因分析
甘肃成为弃风、气光现象最严重的省份,究其原因:甘肃就地消纳能力有限,同时缺乏外输线路。
甘肃工信委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明确2016年甘肃新能源优先发电量100亿千瓦时,最低保障收购年平均小时数风电500小时,光伏400小时。表面看,这明显是甘肃工信委与违背国家政策,但是这也许是甘肃工信委结合甘肃实际情况制定的呢?毕竟当前甘肃省就地消纳能力有限、又缺乏外输线路,如何来保障这500小时甚至是1800小时呢?在风能、光伏资源丰富的甘肃省建设风电基地、光伏基地是当地发展的重要内容,但是消纳问题不能解决又从何谈发展呢?如果当地消纳已经到了极致,但外送能力跟不上仍然会制约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的发展,当然也就制约了甘肃整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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