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在过去两年深圳、内蒙古西部、宁夏等7地开展输配电价改革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今年3月北京、天津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也被列入试点范围。
“将力争今年底前核定这些试点的输配电价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原定2017年开展的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提前到今年9月份启动,计划于明年1月底完成成本监审工作。”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在近日召开的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座谈会议上表示。
在电改基础工作全面铺开的同时,地方电改也在加速落地。记者获得的文件显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正式批复同意北京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要求其积极配合组建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争取其在京落地,建设京津冀统一的电力市场。结合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开展京津冀地区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和现货市场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电网企业相对控股”这样的明确要求还是第一次出现,之前云南、贵州、山西、广州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批复中,相关表述都是“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按照《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包括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会员制等组织形式。
据记者了解,截至今年8月20日之前,全国有30家电力交易中心成立,除了南方电网公司区域内的广州、贵州、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为电网绝对控股,国家电网公司成立的27家电力交易中心均为其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