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发改委发布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实施细则

来源:二连浩特发改委发布时间:2016-08-31 10:43:29

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

配置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做好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年度建设计划优选工作,我委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内发改能源字[2016]90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分配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6]903号)文件精神,特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二连浩特市区域内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是指除二连浩特市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及国家规定的不受年度规模限制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 二连浩特市区域内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采取优选方式进行,优选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百分制打分。

第四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分配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6]903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下达我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指标2万千瓦,我市的配置原则为:单体项目规模不能低于1万千瓦,并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具体光伏电站项目规模。

第二章 优选程序

第五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内发改能源字[2016]902号)文件要求,二连浩特市指标配置优选程序为:

第一步为公示阶段。2016年8月29—9月4日,对制定好的《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实施细则》通过互联网进行公示,面向全社会公开。

第二步为企业报名阶段。截止至2016年9月6日,凡符合《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实施细则》中评优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均可向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指标配置申请,并编写项目实施方案作为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专家评审重要依据。

第三步为优选评审和公布阶段。2016年9月13日之前,由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组成5—7人的评优专家组,依据《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实施细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优选打分。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和公平,全程邀请自治区能源监管部门和二连浩特市纪检部门参与。待优选结束后,专家组以书面形式对参加评选的项目出具评分意见,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评分意见确定项目建设企业,评选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第四步为确定并上报本地区光伏发电年度建设实施方案阶段。2016年9月20日之前,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编制本地区光伏发电年度建设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发改委汇总。

第三章 评优条件

第六条 参加评优的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参与评优的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应包含新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万元;无违约失信行为。

第七条 参与评优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投资主体必须符合第六条内容;具有明确的场址坐标和用地协议,土地部门对该土地性质的证明文件;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拟接入变电站具备接入容量的证明文件。

第四章 评优内容

第八条 评选内容包括技术先进性评价、上网电价评价、电网接入和电力消纳评价、企业投资能力评价、企业业绩评价、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评价等6部分内容,详见《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标准》。

第五章 监管

第九条 取得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号)要求,纳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

第十条 项目投资主体(含股东、股权比例)及主要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因无法实施,由项目投资主体主动放弃的指标,2016年内由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本实施细则重新评优选择项目和投资主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要求,2016年12月31日以后,纳入2016年新增建设规模的项目清单不可变更。

第十一条 通过优选获得建设指标的项目应严格按照约定的电价和标准开工建设,项目投产后应委托权威机构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并形成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由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复核后出具意见。

第十二条 综合竣工验收未通过或验收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不予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项目所述公司及集团5年内不得参与此类竞争性配置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试行一年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标准

2.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表

2016年8月29日


附件1

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

优选评分标准

一、技术先进性评价(30分)

(一)光伏组件评价,以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只可单选。(22分)

1.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6.5% <16.8%,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3分。(3分)

2.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6.8% <17.1%,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6分。(6分)

3.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7.1% <17.4%,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0分。(10分)

4.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7.4% <17.7%,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4分。(14分)

5.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7.7% <18%,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8分。(18分)

6.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8%,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22分。(22分)

7.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6.5%或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20%扣减10分。(-10分)

(二)逆变器先进性评价,以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可多选。(8分)

1.逆变器应具备零电压穿越功能,同时具备保护逆变器自身不受损坏的功能。提供产品现场低电压穿越(包括零电压)和频率扰动测试报告。(2分)

2.逆变器最大转化效率不低于99%,中国效率不低于98.2%。(2分)

3.集中式逆变器启动电压不高于480V,组串式启动电压不高于200V。(2分)

4.集中式逆变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国家IP55防护等级,组串式逆变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国家IP65防护等级,出具第三方权威机构的等级证书。(2分)

5.项目采用的逆变器不具备以上任何一项先进性内容扣减5分。(-5分)

二、上网电价评价(30分)

(一)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1元,得1分。(1分)

(二)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2元,得3分。(3分)

(三)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3元,得8分。(8分)

(四)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4元,得15分。(15分)

(五)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5元,得25分。(25分)

(六)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幅度超过0.05元以上,每降低0.01元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30分。(30分)

三、电力接入和消纳评价(10分)

(一)接入条件(3分)

项目电网接入等级蒙西地区≤35千伏电压等级。(3分)

(二)消纳能力(7分)

1.项目所在旗县公共用电量上年度增长率≥5% <10%。(3分)

2.项目所在旗县公共用电量上年度增长率≥10%。(7分)

四、企业投资能力、业绩和前期进展评价(30分)

(一)企业投资能力 (5分)

1、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提供近三年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净资产不低于评优项目总投资的50%、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3分)

2、融资保障(提供银行贷款承诺或授信证明)。(2分)

(二)企业业绩评价 (5分)

截止2016年6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已并网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0万千瓦(提供截止2016年6月30日全国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证明材料)。(5分)

(三)项目前期进展评价 (20分)

1、项目具备备案条件(提供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维稳、节能批复意见)。(3分)

2、完成项目牧民草场补偿工作(提供与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签署的用地协议)。(3分)

3、完成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签署工作(提供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相关合同和付款凭证)。(3分)

4、完成项目部分设备购置工作(提供与设备供应方签署的购置合同及付款凭证)。(5分)

5、完成前期筹备工作(提供光伏发电项目前期筹备情况现场照片)。(6分)

附件2

二连浩特市普通光伏电站项目优选评分表

评分大类

评分细则

满分100

1、技术先进性评价(30分)

1、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6.5% <16.8%,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3分。

3

2、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6.8% <17.1%,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6分。

6

3、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7.1% <17.4%,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0分。

10

4、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7.4% <17.7%,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4分。

14

5、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7.7% <18%,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18分。

18

6、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8%,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首年之后每年≤0.7%得22分。

22

7、晶硅电池光伏组件转换效率<16.5%或光伏组件衰减满足首年末>3%,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20%扣减10分。

-10

1、逆变器应具备零电压穿越功能,同时具备保护逆变器自身不受损坏的功能。提供产品现场低电压穿越(包括零电压)和频率扰动测试报告;

2

2、逆变器最大转化效率不低于99%,中国效率不低于98.2%;

2

3、集中式逆变器启动电压不高于480V,组串式启动电压不高于200V;

2

4、逆变器的防护等级集中式要达到国家IP55防护等级;组串式要达到IP65防护等级;

2

5、项目采用的逆变器不具备以上任何一项先进性内容扣减5分。

-5

2、上网电价评价
(30分)

1、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1元,得1分;

1

2、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2元,得3分;

3

3、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3元,得8分;

8

4、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4元,得15分;

15

5、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0.05元,得25分;

25

6、国家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幅度超过0.05元,每降低0.01元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30分。

30

责任编辑:ma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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