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3,237.91万元,同比增长33.17%,但受电站板块送出线路检修及限电等因素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038.33万元,同比下降12.97%。
按照板块划分,公司电站板块2016年上半年销售电力85,956.89万度,同比增加10.67%;实现营业收入74,277.63万元,同比增加2.40%。太阳能产品板块2015年上半年实现组件销售363兆瓦,同比增加73.68%,实现营业收入138,345.59万元,同比增加58.65%
上半年太阳能产品板块抓住电站抢装的有利时机,积极创新营销思路,加大销售回款力度,2016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850.87万元,较去年同期-1,489.24万元有了大幅提高。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并范围较期初相比增加三家子公司,新设立2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1家,具体如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2016年8月16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10:0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于2016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人,董事李增福先生、卜基田先生以及独立董事黄振中先生因事未能出席,分别委托董事王利娟女士、陈中一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李岳军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华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83),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和《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利娟女士、李增福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4)。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先认可意见》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6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11:0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许耕红女士因事未能出席,委托监事王希女士代为表决;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会成员推选王希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83),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3.560, 0.06, 1.71%)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公司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相关金融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8,638,232.48元募集资金其中的7亿元向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后,太阳能科技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使用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4)。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8月16日
下一页>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公司稳步发展,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公司)进行现金增资,用于补充太阳能科技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桐君阁(15.060, 0.35, 2.38%)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2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848,400股,募集资金人民币净额4,675,433,351.60元(已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上市发行相关费用)。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64000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5年10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人民币3,756,029,500.00元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下属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剩余扣除相关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账面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08,638,232.48元(已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2,230,000.00元)。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稳步发展,公司拟使用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7亿元向全资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太阳能科技公司注册资本由6,573,485,654.00元增加至7,273,485,654.00元,太阳能科技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太阳能科技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所涉及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本次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
号1号楼
4、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5、注册资本:657,348.5654万元
6、成立日期:2009年09月11日
7、营业期限:2009年09月11日至长期
8、企业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5544G
9、经营范围:太阳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投资;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维护与经营管理;太阳能应用的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系统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的规划设计;光伏农业项目投资、开发与经营管理;农林牧渔生产及加工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及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储能技术、设备、材料的研发和制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财务状况: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太阳能科技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74,232.87万元、负债总额为1,649,515.56万元、净资产为624,717.31万元,2015年度太阳能科技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63,028.06万元、净利润为52,162.27万元。
(2)截至2016年6月30日,太阳能科技公司(合并报表,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29,366.45万元、负债总额为1,802,171.56万元、净资产为727,194.89万元,2016年1-6月太阳能科技公司(合并报表,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13,237.91万元、净利润为23,611.89万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太阳能科技公司增资是为了满足太阳能科技公司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太阳能科技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6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8/16/16117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