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证监会对2宗破坏市场秩序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1宗内幕交易案中,证监会通报称高扬瑜利用内幕知情人身份买入辽宁成大(18.690, 0.61, 3.37%)股票,证监会决定没收高扬瑜违法所得10余万元,并处以30余万元罚款。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通报并未点出高扬瑜的身份,经财闻私享查询,此次内幕交易案主角疑为中民投监事会副主席高扬瑜。
证监会通报称,1宗内幕交易案中,高扬瑜是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辽宁成大)拟并购中民投新能源项目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高扬瑜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林芝华商通”账户买入“辽宁成大”250万股,成交金额46,578,502元,获利102,949.74元。高扬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高扬瑜违法所得10余万元,并处以30余万元罚款。
证监会点名的高扬瑜是何许人也?证监会的通报有几个关键信息:一是辽宁成大拟并购中民投新能源项目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二、其利用的是其实际控制的“林芝华商通”账户买入辽宁成大股票。
中民投官网显示,中民投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全球化大型民营投资集团,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在上海成立,注册资本500亿元,由全国工商联发起,五十九家知名民营企业联合发起设立,截至目前公司总资产已增长至约2000亿元。在公司公布的董事局、监事会成员名单中,高扬瑜为中民投监事会副主席,其另一个公开介绍的身份是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中民投官网有关高扬瑜的简介。
此高扬瑜是否是证监会通报的那个高扬瑜?财闻私享进一步查询发现,证监会通报中提及的“林芝华商通”与中民投监事会副主席高扬瑜控制的“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此前曾同时出现在上市公司——阳光城(6.390, 0.23, 3.73%)的一则收购公告内。
2015年5月1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拟以8.9亿元受让福建华鑫通国际旅游业有限公司50%股权。交易前,标的公司股东情况为:华鑫通国际集团出资4.7亿元,占福建华鑫通注册资本的50.56%%;林芝华商通出资4.60亿元,占福建华鑫通注册资本的49.44%。交易中,厦门置业受让林芝华商通持有的福建华鑫通49.44%股权、受让华鑫通国际集团持有的福建华鑫通0.5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持有福建华鑫通50%的股权。
财闻私享查询阳光城当时的公告原文发现,林芝华商通2013年4月19日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法人代表为高扬敏。值得关注的是,阳光城公告里提及,北京华阳盛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林芝华商通100%股权。财闻私享查询招聘网站发现,北京华阳盛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介中,自称系华鑫通国际集团子公司。
在阳光城收购公告发布后,民生证券研报中也明确指出“公开资料显示,本次项目转让方林芝华商通为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旗下子公司,而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董事长兼总裁高扬瑜先生为中民投监事会副主席。”阳光城的收购公告还透露,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福建华鑫通国际旅游业有限公司法人均为高扬瑜。通过以上逻辑链不难看出,高扬瑜实际控制林芝华商通账户并非难事。
可能不少股民有疑问?内幕交易4600多万,获利才10万多,这个收益率未免有些寒酸。
财闻私享查询后发现,2015年7月8日,辽宁成大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停牌前辽宁成大恰逢大盘遭遇股灾之时,公司股价连续跌停,经历了37.59元/股到15.83元/股的下跌。
2015年10月19日,辽宁成大与中民投签署框架协议,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中民投购买中民新能部分或全部资产,标的资产为一家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营的企业。然而双方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不到一个月重组就夭折。
辽宁成大随后又筹划了新的资产重组,拟斥资50亿进军保险行业,2015年12月15日,公司股票复牌,复牌后公司股价连拉4个涨停。4600多万资金能在去年股灾中全身而退,且尚有盈余, 能做到的炒股高手估计不多,然而高扬瑜却做到了,只不过通过的是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