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发布时间:2016-08-02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吉工信办联〔2016〕20号

各市(州)工信局、住建局(建委)、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住建局,各县(市)、双阳区、江源区、九台区经济局(工信局)、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住建部《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推动建材工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建材工业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我们制定了《吉林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吉林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19日吉林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
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促进绿色建材的生产和应用,既是满足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的需要,也是建材工业化解过剩产能、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升城乡生态宜居水平,加快发展我省绿色建材产业,切实推进绿色建材的生产应用,根据工信部、住建部《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2025吉林实施纲要》等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需求为牵引,以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主要目的,以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为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建材工业和建筑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动吉林省绿色建材生产应用、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

二、推进目标

到2018年,全省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发展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建材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提高到20%,品种质量较好满足绿色建筑需要,与2015年相比,建材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削减8%;绿色建材应用占比稳步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50%,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比例达到70%,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提高到80%。

三、主要工作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大力实施集聚发展、重点企业培育、发展创新驱动、建材生产性服务、绿色建材评价等五大工程,推进建材生产绿色化、建材消费便利化、建材产品高端化、建材建筑一体化。

(一)实施绿色建材产业集聚发展工程。依托优势企业,整合要素资源,完善研发设计、检测验证等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我省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产业基地建设。产业基地要根据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实行“差别竞争、错位发展”,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聚。

(二)实施重点企业培育工程。加大对绿色建材重点企业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行业龙头企业集聚,鼓励龙头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并购重组。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化配套、承担国家和省重点产业化项目、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到2018年,重点培育3-5家专业特色鲜明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地市培育1-2家具有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支撑、发展潜力大的领军型企业。

(三)发展创新驱动提升工程。重点建设各类省级及以上产业公共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依托大型企业集团、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构建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创新体系。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提升绿色建材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四)加快发展建材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引导建材生产企业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提高生产性服务业,要依托各地市的建材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打造新型建材市场,将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技术、设计、信息、管理、咨询等高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融入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当中,加快建材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五)实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程。按照国家《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建立我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制定出台吉林省绿色建材评价实施细则和各类建材产品的绿色评价技术要求。明确承担省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日常管理工作机构,组建我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审查确定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发布我省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指导建筑业和消费者选材,促进建设省内统一、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市场。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和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试点示范等信息,普及绿色建材知识。构建绿色建材选用机制,疏通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围绕绿色建筑需求和建材工业发展方向,重点开展通用建筑材料、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建筑室内外环境保护等方面材料和产品的绿色评价及推广应用工作。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和试点示范工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对绿色建材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绿色建筑、保障房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农房、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明确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通过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不断拓展绿色建材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比重。

四、发展重点

(一)建材工业绿色发展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支持现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高绿色制造水平。推广应用建材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煤洁净气化以及建材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共性技术。引导我省水泥企业在冬季供暖期开展错峰生产,节能减排,减少雾霾。

2.强化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利用城市周边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物等。支持利用尾矿、产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等。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提高固体废弃物消纳量和产品质量。

3.推进两化融合,发展智能制造。引导建材生产企业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重点在水泥等行业推进智能制造并提升水平。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利用二维码、云计算等技术建立我省绿色建材可追溯信息系统,提高绿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支持推广工业机器人,在玻璃、玻纤等行业开展“机器代人”试点。

(二)水泥与制品绿色发展

1.水泥生产过程绿色制造。拓展低品位原料的使用,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加强环境保护。强化节能减排,降低能耗、物耗、料耗。统筹构建碳减排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广采用抑制氮氧化物产生的水泥熟料生产工艺和原燃材料,逐步实现把“减碳排放”作为水泥产业绿色发展的主要指标之一。

2.发展高品质和专用水泥。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标号水泥、纯熟料水泥。结合市场需求情况,优先发展并规范使用大坝、核电、道路等工程专用水泥。支持延伸产业链,完善混凝土掺合料标准,加快机制砂石工业化、标准化和绿色化。

3.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鼓励使用C35及以上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推广大掺量掺合料及再生骨料应用技术,提升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水平。研究开发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设计和评价技术,延长工程寿命。

4.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及构配件。积极推广成熟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优化完善现有预制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结构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完善混凝土预制构配件的通用体系,推进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厨卫装饰等工厂化生产,引导构配件产业系列化开发、规模化生产、配套化供应。

(三)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革新绿色发展

1.新型墙体材料革新。重点发展本质安全和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备新型墙体材料。依托尾矿、建筑废弃物等资源建设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生产基地。推广预拌砂浆,研发推广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应用的配套墙体材料。

2.发展高效节能保温材料。鼓励发展保温及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材料,开发推广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

(四)钢结构和木结构建筑及生物质建材推广

1.发展钢结构建筑和金属建材。在文化体育、教育医疗、交通枢纽、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中积极采用钢结构,发展钢结构住宅。工业建筑和基础设施大量采用钢结构。在大跨度工业厂房中全面采用钢结构。推进轻钢结构农房建设。鼓励生产和使用轻型铝合金模板和彩铝板以及铝塑板。

2.发展木结构建筑。促进城镇木结构建筑应用,推动木结构建筑在政府投资的学校、幼托、敬老院、园林景观等低层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城镇平改坡中使用。推进多层木-钢、木-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在以木结构建筑为特色的地区和旅游度假区重点推广木结构建筑。在有条件的农村自建住宅、新农村居民点建设中重点推进木结构农房建设。

3.大力发展生物质建材。促进木材加工和保护产业发展,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木屑等发展生物质建材,优先发展和使用生物质纤维增强的木塑建材等围护用和装饰装修用产品。鼓励企业加大对生物质建材研发的投入,完善产品,助力企业打开市场。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为原材料生产新型生物质环保建材、木窗、及橱柜的秸杆生物质桥板材项目。

(五)推广先进玻璃和节能门窗

大力推广先进玻璃和节能门窗。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新建公共建筑、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使用低辐射镀膜玻璃、真(中)空玻璃、断桥铝合金等节能门窗,带动玻璃和铝型材生产线升级改造。加强安全玻璃生产和使用监督检查,切实规范建筑安全玻璃生产、流通、设计、使用和安装管理,防止以次充好,消除玻璃门窗和幕墙安全隐患。鼓励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带动光热光伏玻璃产业发展。支持发展电子信息用屏显玻璃基板、防火玻璃、汽车和高铁等用风挡玻璃基板等新产品,提高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六)化学建材消费升级

1.提升管材和型材品质。大力推广应用耐腐蚀、密封性好、保温节能的新型管材和型材,提高使用寿命和耐久性。支持生产和推广使用大口径、耐腐蚀、长寿命、低渗漏、免维护的高分子材料或复合材料管材、管件,支撑地下管廊建设。

2.推广环境友好型涂料、防水和密封材料。支持发展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水性、高固含量、超耐候性、多功能性建筑涂料、建筑胶黏剂,推广应用耐腐蚀、耐老化、使用寿命长、施工方便快捷的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和热反射膜。

(七)支持硅藻土环保建材

全面推进我省特色资源硅藻土资源开发。重点开发硅藻土多功能环保板材、型材、壁材、涂料和家居装饰材料。支持硅藻土产业园区建设,引导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和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加大对硅藻土特别是二、三级土的研发和利用。

(八)绿色建材下乡

1.支持绿色农房建设。结合我省新农村建设、绿色农房建设需要,落实《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建村〔2013〕190号),引导全省各地因地制宜生产和使用绿色建材,编制绿色农房用绿色建材产品目录,重点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预制部品部件等绿色建材产品,提高绿色农房防灾减灾能力。

2.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围绕现代设施农业,积极发展和推广安全性好、性价比高、使用便利的玻璃、玻纤及新型复合材料等产品。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召开的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全省绿色建材生产应用与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的内在联系,统筹协调绿色建材生产、应用、标准、评价等环节,加强信息沟通、政策衔接,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实施相关行动,督促落实重点任务,协调完善推进措施。积极开展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工作。

(二)建立标准体系。根据《绿色建材行动方案》、《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和我省城乡建设及建材工业实际,制定《吉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及门窗、预拌混凝土、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评价标准。建立完善我省标准体系,强化环保、节能、质量和安全标准约束,构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相结合的标准规范体系,引导生产企业有的放矢发展市场需要的绿色建材产品。

(三)创新融资渠道。建立、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产业投融资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建材产业项目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制定发布绿色建材产业鼓励发展目录等方式,引导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社会资金进入绿色建材产业。积极采用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拓宽企业和工程项目的投融资渠道。

(四)搭建创新平台。依托我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集团,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绿色建材发展创新体系,解决企业技术上和发展中的难题。加大绿色建材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对绿色建材研发投入。

(五)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规范与绿色建材产品标准的联动。并建立我省绿色建材企业、产品目录,优先使用、重点推广。加大对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激励水泥窑协同处置、节能玻璃门窗、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生产和消费。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环节的采信系统。

(六)研究制定配套财政政策。拓宽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工业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材产业园区、获得绿色建材标识的生产企业、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绿色建材研发平台、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等在申请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时,给予优惠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落实鼓励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税收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建材下乡专项财政补贴。

(七)开展宣传教育和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提高对绿色建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使绿色建材的生产与应用成为全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开展绿色建材行动检查,对不执行绿色建材生产和使用有关规定的,要加强舆论监督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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