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1、招标范围:光伏电站工程的勘察设计、提供材料设备、安装、并网、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并代办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泗水县泉林镇2015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光伏电站)工程
第二标段:泗水县泉林镇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光伏电站)工程
第三标段:泗水县中册镇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光伏电站)工程
3、建设内容:
主要内容为建设光伏发电并负责办理发电并网手续,提供电站后期运行维护,确保电站后期安全运营,其中
第一标段:泗水县泉林镇2015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光伏电站)工程,共建设120KW光伏发电,在泉林镇葛家庄村村委办公室的房顶及村委庭院内拟建36千瓦光伏电站一座,在泉林镇东泽沟村村委办公室的房顶及村委庭院内拟建60千瓦光伏电站一座,,在泉林镇中尤村村委办公室的房顶及村委庭院内拟建24千瓦光伏电站一座。
第二标段:泗水县泉林镇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光伏电站)工程,共建设128.5KW光伏发电,共建六座光伏电站。其中泉林镇卞桥管区光伏发电项目涉及3个村(卞桥一村、泗源村、王阜庄村),泉林镇余粮管区光伏发电项目涉及7个村(余粮庄村、安乐庄村、曹家庄村、张家庄村、温尤村、后尤家庄村、三合庄村),建设地点在泉林镇曹家庄村村委屋顶拟建26.5千瓦光伏电站一座;泉林镇灰泉管区光伏发电项目涉及4个村(临湖村、香乐村、灰泉村、两泉村),泉林镇历山管区光伏发电项目涉及7个村(历山西村、历山东村、西泽沟村、北泽沟村、南泽沟村、御驾道村、马连庄村),建设地点在泉林镇东泽沟铺村村委屋顶拟建18千瓦光伏电站一座;泉林镇马家庄管区光伏发电项目涉及6个村(石旺村、南石匣村、北石匣村、西泽沟铺村、驸马井村、南贺庄村),建设地点在泉林镇南石匣村委办公室房顶、院内及卫生室房顶拟建16千瓦光伏电站一座;泉林镇聂家村管区光伏发电项目涉及6个村(蒋家村、花园村、李家庄村、北贺庄村、东城村、西城村),建设地点在泉林镇李家庄村委办公室房顶、院内及卫生室房顶拟建18千瓦光伏电站一座;泉林镇泉林管区光伏发电项目涉及7个村(泉林村、马家村、龙汪崖村、潘坡村、石缝泉村、安久村、西贺庄村),建设地点在泉林镇泉林村老村委楼顶拟建30千瓦光伏电站一座;泉林镇石漏管区光伏发电项目涉及5个村(石漏村、柳河村、马前庄村、荀家岭村、李家寨村),建设地点在泉林镇石漏村石漏小学楼顶拟建20千瓦光伏电站一座;
第三标段:泗水县中册镇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光伏电站)工程,共建设93KW光伏发电,在泗水县中册镇政府办公大楼的楼顶拟建中册镇集体30千瓦光伏电站一座,在泗水县中册镇王家岭村村委办公室的房顶及村委庭院内拟建村级24千瓦光伏电站一座,在泗水县中册镇峨湾村村委会办公室房顶及庭院内拟建15KW光伏发电站一座,在泗水县中册镇蒋家岭村村委办公室的房顶及庭院内拟建24千瓦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一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生产能力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必须能自主生产光伏组件并有自己的自主品牌(以光伏组件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商标证书原件或产品认证证书原件为准);
(2)、投标企业同时还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安装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企业同时取得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许可证书。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责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及携带的有关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 日 至2016年8月5 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 :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企业请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叁份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生产厂家光伏组件的生产许可证或商标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原件为准;资质证书副本(安装)、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安装)、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近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其近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近三个月指2016年4月、5月、6月),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备注:
(1)、以上除报名表与授权委托书外的原件报名后即退;
(2)、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装订成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招标文件售出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