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央视一则名为“甘肃千亿风电基地停摆”的新闻报道播出后,甘肃新能源产业如何才能健康发展的问题在能源行业内甚至是在社会上都引起了广泛关注。
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728,平均弃风率接近15%,个别地区超过30%。其中,风能资源丰富的甘肃地区,平均风电利用小时数不及1200小时(如果没有弃风限电,甘肃地区风电可利用小时数可以达到2100至2300小时)。
甘肃省政协副主席黄选平在此文中针对甘肃省新能源产业的现有突出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欢迎各位行业同仁留言讨论。
现存五大突出问题
甘肃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全省有效风能资源理论储量为2.37亿千瓦,可装机容量约8200万千瓦;太阳能总辐射量为4800—6400兆焦/平方米,据保守估计,仅河西地区技术可开发量就高达1亿千瓦以上。“十二五”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这个目标,以河西地区风能、太阳能开发建设为重点,同时进行其他资源较富集地区风能太阳能分散式、分布式等多元化的开发利用,集中力量建设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7个百万千瓦级光电基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得到突飞猛进发展。
目前,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262万千瓦,光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617万千瓦,分别位居全国第二和第一位,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已经成为全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我省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决策是科学的,方向是正确的,成就是辉煌的,前景是光明的。但是,由于受全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宏观因素影响,加之外送渠道不畅和自身消纳能力不足等客观因素制约,目前全省“弃风弃光”限电问题突出,生产能力不能得到充分发挥,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和突出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统筹规划调控强度不够。
“十二五”以来全省新能源装机增加约1879万千瓦,但规划布局、发展节奏、整体调控等环节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现阶段弃风弃光限电的产业困局,对今后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
二是就地消纳能力不强。
“十二五”期间,甘肃省电源装机年均增长率18.15%,其中新能源年均增长率62.87%,是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率的2.34倍。但用电量增长较慢,去年全社会用电量1270亿千瓦时,富余发电能力600亿千瓦时,全省装机发电能力与用电量的比已超过3:1,省内用电市场供求倒挂严重,用电市场需求不足导致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不强。
三是电网外送通道不畅。
已建成的西北至华中特高压外送通道在我省没有落点,并且分配的输电比例很低;酒湖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尚未建成,特别是河西新能源富集区输电网相对薄弱,通道能力不强,新能源电力外送能力有限。
四是调峰能力不足。
我省调峰电源装机1060万千瓦,一方面受到水电、火电机组运行方式以及季节等因素影响,全省最大调峰能力为500万千瓦,调峰能力缺口约450万千瓦,其中可用于新能源发电的调峰最大能力仅为350万千瓦;另一方面我省还要承担国网西北分部的新能源调峰的主要任务,甘肃本省电网调峰十分困难。
五是配套建设滞后。
配套电网和调峰火电建设周期远长于风光电项目,我们在建设中则形成风光电先行、配套建设滞后的局面,无形中拉长了新能源发挥作用的周期。
六是差别电价较高。
我省工业企业差别电价比周边的青海省、新疆自治区高,使我们在招商引资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大幅吸纳清洁电能的高载能企业落户我省的意愿低。同时,已落地高载能企业由于电价因素的影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缺乏优势,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从而又产生用电量减少的窘境,影响新能源就地消纳,造成恶性循环。
我省新能源产业遇到的困难是暂时的困难、是发展中的困难。从世界能源格局看,发展新型绿色可循环能源是大势所趋,是能源发展的必然归宿。在世界气候大会上中国政府所做的承诺以及国家能源发展的远景目标,都把清洁能源作为重要发展方向。因此,我省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决心不能动摇、目标不能改变、力度不能减弱,应当适应新常态,调整新思路,任尔东西南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努力推进新能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solar_ro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