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网络通讯计算机,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跨省
受委托,就中国移动2016年度太阳能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集中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招标,热忱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为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及招标范围
本次太阳能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共分为3个标段进行采购,分别为太阳能发电系统标段、水平轴风力发电系统标段和垂直轴风力发电系统标段。太阳能组件共计约331万峰瓦(Wp),控制器约917台,风力发电机组约470台。实际采购量以订单为准。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厂商,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质审查的厂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太阳能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资格条件具体内容如下:符合下述所有条件的申请人可报名参加中国移动2016年度太阳能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的集中采购。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制造商、代理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本次只接受原制造商或其全国唯一指定代理(原制造商不参与报名的情况下)的报名。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集中采购报名。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由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制造商应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申请人作为唯一投标和销售代理商的相关证明文件(代理授权书),明确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分工界面,并承诺对申请人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但投标人为母公司,制造商为子公司的视为制造商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投标相关产品的系统集采。若为代理商投标,则需同时提供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制造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均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信息。
5.第一标段(太阳能发电系统):制造商、代理商注册资本均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2014年年末总公司资产额均不低1亿元人民币;第二标段(水平轴风力发电系统):制造商、代理商注册资本均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2014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均不低3000万元人民币;第三标段(垂直轴风力发电系统):制造商、代理商注册资本均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2014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均不低3000万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注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6.第一标段:制造商、代理商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0、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第二、三标段:制造商、代理商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各标段若为制造商投标,则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各标段若为代理商投标,则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的销售,其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的生产。
7.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度和2014年度经外部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代理商投标,则同时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2013年度和2014年度经外部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产品的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9. 报名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针对本次集中采购报名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纸质文件部分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同时盖公司章以证实其合法性。
10. 投标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11. 投标人可参加其中一个或者几个标段的投标,报名标段必须包括该标段全容量系列规格的产品(且各容量系列产品仅能单一方案投标),只提供其中部分容量规格产品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12.1第一标段:自2014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与本次所报名太阳能发电系统相同品牌的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自2014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与本次所报名水平轴风力发电系统相同品牌的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第三标段:自2014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与本次所报名垂直轴风力发电系统相同品牌的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上述销售业绩要求均需提供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及发票信息查询结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每个合同应提供详细报价清单,如合同涉及多种产品,应区分招标产品和其他设备价格,销售额仅统计招标产品的金额,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12.2第一标段: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和CNAS资质)出具的投标太阳能组件质量检测报告、一体化控制器(含风能控制模块、太阳能控制模块)质量检测报告;第二、三标段: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和CNAS资质)出具的投标风力发电机组质量检测报告、一体化控制器(含风能控制模块、太阳能控制模块)质量检测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2016年07月06日09时30分至2016年07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项目报名。
联系人: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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