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成员国的投票表决,欧盟在近日表示,暂不承认中国具备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这一结果,对于已经在WTO框架下适应了15年之久的许多国人而言,可能颇有些意外。
而对于中国的光伏产业来说,这显然更非是什么好消息。近几年饱受中欧、中美“双反”折磨的中国光伏产业,正是由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而在博弈中吃了不少暗亏,这对整个产业的伤害至今也未结束。
不过,请且慢去指责西方人的矫情,因为这更应该是一次反思自身的机会。
客观来看,加入WTO之后15年来,经过两届政府特别是本届政府的大力推动,中国在市场经济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不可否认的是,相比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我们的确还有一些明显的差距。
对此,在国内市场摸爬滚打的光伏业内朋友们,恐怕感受都不会少。
自国内光伏电站市场规模化发展伊始,就有西北省份在发放电站指标时,对本地投资者和外地投资者公开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这在随后演变成了几乎全国各地都效仿的地方政策——外地投资者要获得指标,必须在当地投资制造业。
随后,随着国内各地掀起地面电站的建设热潮,各地地方政府更是将这方面的“创新能力”发挥到了极致。除了投资光伏制造业换指标外,还有其他行业的招商引资送光伏指标、每兆瓦每年缴纳一定资金换指标、使用当地产品的项目才能获得地方补贴、扶贫项目换指标,等等。
当投资者千辛万苦建成电站之后,则还有毫无规律可寻的“限电”、补贴拖欠乃至花钱向火电买发电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