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市:多重补贴促光伏产业发展

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6-05-13 09:53:29

索比光伏网讯: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传统能源向新能源转型,重塑淮北能源城市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淮北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理清思路,明确目标

(一)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淮北资源优势,坚持以资源换产业,以应用促技术进步、促产业链协作、促产业转型升级,一手抓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工程,一手抓产业发展,健全光伏应用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提升我市光伏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

(二)发展目标。培育一批具有创新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和运营服务商,建成一批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提升光伏产业发展水平,降低光伏发电成本,力争使我市成为重要的光伏制造和规模化应用的示范基地。

二、坚持原则,统筹发展

(一)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我市光伏领域;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

(二)统筹管理和部门分工相结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区具体负责落实、各部门分工配合,不断完善产业配套政策支撑体系,以光伏推广应用为抓手,以光伏产业发展为基础,以光伏技术创新为动力,推动全市光伏发电及产业快速发展。

(三)整合资源和科学布局相结合。开展光伏电站建设条件调查和规划工作,考虑太阳能资源、土地用途、电网接入及市场消纳等条件,合理规划光伏电站开发布局和建设时序,由市政府光伏领导小组统筹资源,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配置,避免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加快推进光伏发电

(一)推进分布式光伏屋顶建设。新建屋顶可利用面积超过800平方米的非居住类建筑、工业建筑、市政设施要设置光伏系统,光伏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日照条件较好的小体量建筑,鼓励建设自发自用自管的光伏发电设施。(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

充分利用已建工业厂房、大型场馆、公共设施等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居民住宅小区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拥有优质屋顶资源但不积极建设屋顶发电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经核实后,在迎峰度夏期间先予执行有序用电方案。(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开发区、淮北供电公司)

(二)推进光伏地面电站建设。在采煤沉陷区、废弃矿山、滩涂、荒山荒坡等闲置或难以开发的土地,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在人防工程、城市公园广场及附属建筑建设应急光伏发电站。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因项目施工需临时(不超过2年)占用土地的,发改、国土、规划、环保、供电等部门应做好项目备案、土地租赁、规划许可、环评和电力接入审批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淮北供电公司、各县区、市开发区)

(三)推进光伏照明建设。城镇新建公共绿地、广场、公园、景区的路灯、草坪灯、灯箱等照明设施,以及具备光照条件的城镇道路,应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LED综合绿色照明系统,并逐步对现有相关设施进行改造。(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各县区、市开发区)

(四)推进农村光伏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扶贫开发,大力推进渔光互补、农业光伏大棚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美丽乡村示范点项目均要同步规划建设光伏发电。整合集中现有各类扶贫资金,支持贫困户建立家庭光伏发电项目,做好“光伏扶贫”试点。(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各县区)

(五)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新建装机容量在20MW以上的光伏电站,列入全市重大项目进行调度。对新建装机容量在100KW以上、当年未纳入国家度电补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支持优先申报下一年度国家指导性规模指标。(市发改委〔物价局〕、各县区)


四、加快集聚光伏产业

(一)统筹资源,大力招商。优化全市光伏产业布局,引导各类发展和创新资源要素向工业园区集中,根据各园区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统筹全市太阳能、土地、采煤沉陷区等资源,统一组织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寻求引进优质配套产业项目。积极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建设运营管理能力的系统集成企业、发电企业以及高效蓄能企业,并列入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招商,促进光伏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招商局、各县区、市开发区)

(二)推动合作,做强做优。鼓励光伏发电、光伏产业链相关企业间的生产协作配套(即投资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光伏产业),支持上下游企业通过原材料共同采购、企业间产能匹配等措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本地光伏发电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光伏企业产品。重点支持高效率晶硅电池、组件及关键材料的研发,加快产业化、规模化;提高光伏逆变器、跟踪系统以及智能电网等的技术和装备水平,增强光伏发电的系统集成技术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县区、市开发区)

(三)创新服务,融资支持。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有订单、信誉好、财务状况良好的光伏生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满足新增融资需求,放宽贷款周期,不抽贷、不压贷。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光伏并网发电企业以上网电费收费权、待发放补贴,光伏生产企业以可获得光伏产品的待发放销售补贴,作为其还款来源进行质押先行给予贷款支持。同时,按照《淮北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支持产业发展政策,予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国资局〕、各金融机构)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用足用活招商引资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一)支持光伏应用。

1.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在我市注册的光伏企业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在我市投资5000万元以上光伏产业项目的,或70%以上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由受益财政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0.25元/千瓦时补贴,根据光伏市场、技术变化情况,补贴标准按照项目达到盈亏平衡的原则进行调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国资局〕)

2.光伏扶贫项目补贴。从2016年起,市、县级扶贫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万元,支持农村贫困户建设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加快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程。(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国资局〕、各县区)

3.道路和公共场所照明工程补贴。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或招投标方式进行建设。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后期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财政局〔国资局〕、各县区、市开发区)。

4.节能政策支持。对参与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在执行有序用电计划时可根据其发电规模予以优先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量可计入当地政府和用户节能量,可抵扣企业新上项目用能指标,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居民自发自用发电量不纳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企业业主自行投资建设并运行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申请节能技改项目资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淮北供电公司)。

5.土地政策支持。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土地实际利用状况,采取区别化用地政策,具体办法由市国土局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6.电网配套支持。电网企业要加强配套电网建设,确保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接入公共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按国家规定建设。同时,电力部门要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网接入方式和管理程序,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流程,明确申报材料的内容和办理时限,建立简便、快捷、高效的并网服务体系,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除涉及电网安全运行等特殊原因外,不得限发限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余量上网部分进行全额收购。电网企业要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和上网电量的计量和统计工作,建立双向电费计量信息管理系统,按月转拨补贴资金、代收并转拨业主用电费用。对家庭光伏发电系统实行一站式并网接入服务。对不需要政府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如具备接入电网运行条件,可放开规模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淮北供电公司)

7.度电补贴支持。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质监局编制全市光伏应用产品推广目录,推广目录每年年初由三部门共同发布。全部使用推广目录产品的光伏应用项目,可以申请市本级度电补贴或投资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二)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1.增加光伏企业补贴。我市光伏企业当年国内销售达到200兆瓦的光伏组件、电池片、逆变器等生产企业,销量每增加1瓦给予光伏组件或电池片(不重复计算)0.03元、逆变器0.01元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出口增量和境外办展补贴按照现行省、市外贸出口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2.鼓励光伏企业开拓市场。以我市光伏企业为主体,在市外投资的国内光伏电站或EPC总包(承包范围包括组件)项目,且全部使用由我市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10兆瓦,项目建成后,经由当地电网企业出具同意入网意见的地面电站项目,按4万元/兆瓦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上限为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国资局〕)

3.鼓励光伏企业迁入淮北。对来我市投资或扩大生产规模的光伏企业,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和必备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对当年新引进的晶硅电池、锂电池、钠硫电池等蓄能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或1亿元以上的,在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基础上,由受益财政再分别给予50万元或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国资局〕)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淮北市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光伏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物价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围绕光伏应用中屋顶、地面、水面资源、技术标准、项目备案(核准)、规划建设以及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光伏应用及产业布局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市光伏发电项目和应用产品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引导具有实力的优秀光伏企业来淮发展。

市经信委负责做好光伏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牵头编制光伏应用产品推广目录。

市农委负责户用光伏下乡工程,推进户用光伏在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应用。

市财政局〔国资局〕负责光伏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财政支持政策的兑现。

市科技局负责光伏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中的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等。

市城乡建委负责编制并颁布光伏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的技术标准和相关图集,建立光伏工程标准体系,并负责在项目建设中进行落实;负责指导协调推进道路和公共场所光伏照明工程应用。

市国土局负责制定光伏应用及产业发展用地政策,负责指导、协助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单位和辖区人民政府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市规划局负责将光伏推广应用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做好符合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规划条件的设置审查。

市环保局负责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中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服务,简化环评手续。

市人民防空防震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人防工程、避难场所的应急光伏发电项目。

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银行金融机构为光伏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创新金融服务。

淮北供电公司负责光伏发电电网配套工程、电网接入工作,为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提供便捷接入、可靠送出的网络支撑服务。

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将名单报市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做好本地区光伏发电应用和产业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实现错位发展。


七、其它事项

(一)各县区、市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提出具体推进方案。

(二)本意见中的政策兑现实行年度集中受理,受理前进行公开发布。

(三)本意见由市发改委〔物价局〕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国资局〕局负责解释。

(四)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根据国家光伏补贴政策调整和光伏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原标题: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拆除3条产线!隆基安徽光伏组件工厂技改公示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10-30 09:31:28

本文介绍了隆基绿能旗下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的组件产线技术升级项目。该公司计划投资7.36亿元,对现有4.5GW TOPCon光伏组件工厂开展技改,工期约4个月。项目核心内容为:在保留3条TOPCon产线基础上,将另3条升级改造为更先进的HPBC 2.0产线;同时拆除全部原有TOPCon产线中未被改造的3条,实现产线结构优化。技改后,全厂总产能由4.5GW TOPCon组件调整为4GW HPBC组件。该项目已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受理公示,系对2023年7月获批、2024年6月完成环保验收的原4.5GW单晶组件项目的进一步技术迭代。(198字)

安徽超170M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6-10-29 09:31:00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于10月22日对两个光伏项目环评报告进行审批前公示:一是椿树镇150MW渔光互补项目,位于椿树镇19个村坑塘水面,总投资约6.25亿元,采用双面N型单晶硅组件,直流侧装机180.0162MWp,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及相应逆变、升压设施,占地3500亩,年发电量约1.98亿千瓦时,工期10个月;二是施桥镇农光互补项目,原规划50MW,因能源指标限制实际获批交流侧容量23.2MW,投资约9841万元,覆盖32个坑塘地块,年发电量约3134万千瓦时,工期9个月。两项目均由六安晟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

1943个!安徽又一地集中清理逾期未建成并网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濉溪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9 08:59:05

濉溪县集中清理1943个逾期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这些项目均在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超过12个月仍未完成建设与并网,依据安徽省及淮北市关于分布式光伏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建设秩序、缓解并网容量占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濉溪县发改委联合国网濉溪县供电公司启动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相关企业或个人须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明、备案文件、接入方案及开工凭证等材料,到当地供电所办理接入方案延期手续;逾期未办者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其接入资格将被终止。释放出的电网容量将优先分配给前期排队用户,并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消纳能力分批安排并网。

美国拟设6亿美元阳台光伏补贴,要求本土零部件成本占比超55%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10-28 08:52:03

《Socket Full of Sunshine Act》是美国首部针对即插即用(阳台)光伏系统的联邦法案,由新泽西州民主党众议员Rob Menendez提出。该法案拟在2027至2032财年六年内拨款6亿美元,通过能源部实施:其中每年1亿美元用于支持各州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最高1000美元的设备补贴;其余资金用于推动政策改革与标准建设。法案要求获补设备须在美国本土制造,且本土零部件成本占比超55%,以强化国内光伏供应链。同时,它强制各州公用事业委员会简化审批流程、取消不合理的并网与保险要求、制定统一安全标准,并明确标注预期节电效果;还特别保障租户安装权利,将补贴资格与州级租户保护政策挂钩。此举旨在突破现有监管壁垒,扩大光伏普及范围,覆盖无法安装传统屋顶系统的公寓住户和低收入群体。

并网!安徽省绿色能源转型示范区光伏总承包项目来源:中国能建中电工程 发布时间:2026-10-27 09:47:18

润能贵池牛头山光伏发电项目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标志着安徽省绿色能源转型示范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该项目由中电工程安徽院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联合华润电力共同开发,位于池州市贵池区,采用集中式渔光互补模式,分两期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176兆瓦,交流侧128兆瓦,并配套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项目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9950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9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7.78万吨。作为示范区重点能源项目,其创新融合“光伏+渔业+旅游”发展路径,兼顾清洁能源供给与产业协同,为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198字)

安徽一光伏企业资产被拍卖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22 08:51:02

安徽天局太阳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国市梅林镇大坞厂区的全部资产,将于2026年11月16日至17日由宁国市人民法院在阿里资产平台进行司法整体拍卖。标的包括遭2019年洪水浸泡后的光伏钢结构厂房、光伏组件、配套设备及34座供电铁塔,起拍价514.89万元。公告明确指出,相关设备已停用约7年,未拆机检测,仅凭外观、水渍和锈蚀判断受损情况,绕组、线路板等关键部位可能存在隐蔽腐蚀或短路风险,运行状态无法确认。买受人须在移交后30日内完成搬离,否则需承担场地占用费。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注册地为宣城,业务涵盖太阳能发电及光伏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

安徽鸠江区核查公示长期未建成、并网无电量分布式光伏名单来源: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21 08:56:00

安徽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国网芜湖市江北供电分公司,依据安徽省能源局2025年40号文相关规定,对辖区内长期未建成并网或并网后长期无发电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清理核查。根据文件要求,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须明确清理标准并及时处置。经排查统计,共发现116个超期未建成并网、1个已并网但长期无电量输出的项目,其中部分现场无发电设备或已丧失恢复发电条件。现将上述117个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接受社会监督与情况反映。

中电建安徽10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公示!来源: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10-19 07:00:41

10月10日,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局公示了中电建南陵县许镇奎湖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位于南陵县许镇镇奎湖区域,总投资4.2亿元,占地约122.59公顷,由南陵县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实际控制方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采用“分区发电、集中并网”模式,总装机容量100MW(直流侧达119.8MWp),拟安装190,164块单块功率630Wp的光伏组件。作为典型的渔光互补项目,其在保障渔业生产的同时开展光伏发电,兼顾土地复合利用与清洁能源开发。

1.6元/W,中核安徽100MW光伏EPC公示!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10-19 06:48:11

10月15日,中核汇能凤台汇晟1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该项目由中核集团下属凤台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采煤沉陷区,依托6处坑塘水面建设,装机容量为100MW(交流侧)/118.0576MWp(直流侧)。工程内容包括光伏阵列、一座220kV升压站及配套1回220kV送出线路,建设周期为180天。公示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为1.604元/W,系当前同类水面光伏项目中具有代表性的较低EPC单价。该项目是中核集团在采煤沉陷区“光伏+生态修复”模式下的又一实践。

2026年第十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公布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10-15 13:52:16

本文公布了2026年第十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份政策文件要求,经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申报、国家电网初审、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及公示程序后正式发布。本批共纳入新增补贴项目11个,总核准/备案容量189.81兆瓦,其中集中式项目3个(169兆瓦)、分布式项目8个(20.81兆瓦);同时对补贴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变更项目29个,总容量515.68兆瓦,含集中式8个(506兆瓦)和分布式21个(9.68兆瓦)。清单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发布,体现补贴管理的常态化与规范化。

安徽出台行动方案 全链条保护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知识产权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10-14 09:01:32

安徽省出台《加强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2026–2027年)》,聚焦光伏与新型储能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覆盖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保护举措。方案以破解行业“内卷式”竞争、支撑“1188”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三地一区”建设为目标,提出到2027年完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扩大高价值专利布局、提升海外风险应对能力等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包括:强化前沿技术领域核心专利储备,优化专利预审服务并推行“一企一策”精准指导;健全产业链全环节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构建行政、司法、调解、仲裁协同保护格局;推动专利开放许可、专利池建设及成果转化落地;加强海外维权援助与商标品牌培育;并系统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与能力建设。(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