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发展计划和要求,现决定针对今年500MW的光伏电站项目施工部分进行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500MW。
1.2招标范围:土建施工、电气施工、结构安装。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8年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2.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2.3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资质及以上;
2.4业绩要求:近两年内须累计施工20MWp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的施工经验;
2.5项目经理须为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有大型复杂项目的组织施工经验,且应为实际项目管理责任人;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必须具有岗位证书;
2.6财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三年内均不得亏损;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
2.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无不良施工质量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申请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则作无效处理。
3、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4.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4.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电话报名,纸质文档或电子档邮件提交并完成附件一2016年度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填写工作,连同电子档文件一起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
4.3 资格审查所需提供资料清单:
4.3.1 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申请人可提供三证)
4.3.2 企业资质证书
4.3.3 有效的三体系认证证书
4.3.4 施工业绩(累计达到20MW合同原件)
4.3.4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4.3.5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4逾期送达的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保证金:资格审查合格且首次合作的申请人,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竭诚欢迎申请人至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参观交流!
招标人: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0766号
联系方式:刘丽杰 0531-88729606 18764199558
电子邮箱:SDLNDLH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