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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发改能价〔2026〕993号、994号文件发布,河北2027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新规落地,首次实现南北网规则并轨,取消履约保函改为承诺书,出清集中度约束提至50%,全年机制电量总规模600.10亿千瓦时。本文深度解读规则修订、参数变化、主体范围及南北市场差异,附实操建议与风险提示,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本文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的复函,正式批准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长期稳定运行阶段。文件明确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和南方能源监管局统筹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前提下,扩大市场交易范围与规模,规范省间送电执行,健全中长期合同履约机制,优化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规则,推动非保障性用户全面直接入市,并强化跨经营区交易衔接,提升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能力。同时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持续完善交易规则、技术平台与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批发与零售市场监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部委将持续提供政策支持与协调指导,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是中山市为规范和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专项管理文件。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监管活动,界定其为用户侧开发、配电网接入、就近平衡调节的发电设施,并按主体和规模划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文件系统规范了项目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分类办理)、建设管理(严控选址、结构安全、风貌协调、设备资质与防雷接地等)、电网接入(简化自然人流程、明确接入责任)、并网验收与电量结算(免费计量、补贴代发),以及运行安全管理(压实投资主体责任、多部门协同监管、定期运维检查)等全链条要求。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国家发改委于10月23日印发《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电煤、电力、天然气三类保供中长期合同纳入统一制度框架,明确其定义、适用范围及“企业主责、政府监管、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针对电力保供合同,特别规定其须明确电力曲线、价格机制等要素,覆盖年度至月内多日等多周期,并强调跨省跨区送电价格应在国家能源战略指导下,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协商确定;大型风光基地送电项目核准前须先行形成价格机制。《办法》共六章45条,围绕市场化与法治化、安全底线与民生优先等原则,系统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监管及法律责任,旨在提升能源供需稳定性、制度化水平和履约效能,切实保障能源安全、稳定、可靠、有效供给。(199字)
兰坪县水利局对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公示。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金满村、凤塔村和沧东村附近山坡,地理坐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72.92公顷。方案总投资297.17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51.04万元。防治措施分为三类:一是主体工程已设计并纳入投资的排水沟与涵管;二是方案新增工程措施,包括排水沟、沉砂池、表土剥离与复耕;三是植物措施(灌草绿化及爬藤栽植)和临时防护措施(拦挡、覆盖、铺垫等)。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7日,接受社会监督。
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发布公告,明确将从光伏发电项目收益中列支20.55万元,用于三项与光伏设施相关的维修及运维支出。其中,高力房镇小高力房村因村部房顶漏雨,需临时拆除并后续复装光伏板,相关维修费用为2.8万元;高力房镇政府屋顶光伏电站的电缆因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需更换屋顶走线电缆,费用为1.8万元;此外,2026年度光伏项目运营维护费为15.95万元。公告强调上述资金均从光伏收益中统筹安排,旨在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和群众居住安全,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199字)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拟对10家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包括已工商注销的山东粤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信诺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未能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此次退市程序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并需提供真实、可查证的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的,退市注销将自动生效。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遂宁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电网支撑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的能力进行了系统性评估与分析。本次评估聚焦2026年第四季度,重点测算各区域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可新增接入的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即“可开放容量”。评估结果已形成详细数据表格,涵盖全县各供电片区的容量余量、接入条件及承载状态等关键信息,并予以正式公示,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申报与并网提供公开、透明、可依据的参考依据。公示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
粤发改价格函〔2026〕1805号文件发布,广东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正式启动,初始规模79.34亿千瓦时,较2025年增长58.68%,核心价格规则维持不变,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报价精度细化至0.1%,10月13日登记截止。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规则、申报资格、报价策略及市场影响,附2025年官方结果对照,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2026 年江西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正式启动,总规模40.8亿千瓦时,光伏占比超七成,边际门槛提至60%,单项目电量比例上限75%,核心申报主体为2027年投产项目。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规则、参数变化、申报范围及风险提示,附历史数据与政策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本文聚焦内蒙古光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及其在能源经济转型中的核心作用。文章指出,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年日照2600–3400小时、西部“沙戈荒”地区尤为优越),内蒙古自“十二五”以来加速布局光伏产业,尤其通过“光伏+治沙”“光伏+牧业”等创新模式,实现生态修复与能源生产的协同增效。截至2025年底,全区太阳能发电量达624.04亿千瓦时,占全国并网光伏电量的5.32%;“十五五”期间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超3000万千瓦,目标2030年新能源总装机达3.25亿千瓦。与此同时,内蒙古以包头、鄂尔多斯等地为支点,构建起覆盖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及支架的完整光伏制造产业链,吸引隆基、通威等头部企业集聚。这一进程推动全区从传统煤炭依赖型经济向绿色低碳新范式深度转型,不仅优化了能源结构、支撑京津冀与东南沿海绿电供应,更探索出资源富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路径。(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