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向其施工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二家子公司向其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方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所需,在最高19亿元授权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工程履约连带责任担保。该授权有效期为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授权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仙桃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桃东旭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9日
注册地点:湖北仙桃
法定代表人:郭轩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产品销售;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燃气、太阳能能源家用器具、太阳能源原动机的制造。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仙桃东旭公司100%的股份。
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仙桃东旭公司总资产378.16万元、负债总额为380万元、净资产为-1.84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84万元。
2、被担保人: 金寨新皇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新皇明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1月6日
住所: 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梅山湖路
法定代表人:郭轩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经营范围: 太阳能光伏及风力等新能源开发、设计、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机及售电业务;新能源技术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检修及维修;太阳能系统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太阳能光伏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营维护。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金寨新皇明公司100%股权。
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金寨新皇明公司总资产2,047.91万元、净资产-7,786.86元,负债总额2,048.68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786.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