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河北省一直是光伏电站建设的大省,凭借着较好的光照资源、优质土地,以及较好的补贴政策,到2015年底,根据能源局最新统计,河北省累计装机容量在中东部地区位居第二。
多年来,河北省各级政府、电网企业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共同营造了光伏发展的良好环境。河北省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随着备案的增加,河北省同时也加大对光伏指标倒卖、工期拖延等投机行为地打击力度,保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河北省光伏补贴政策
国家补贴:0.42元/度,补贴20年;
省级补贴:
1)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金太阳示范工程),按照全电量进行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由省电网企业在转付国家补贴时一并结算。2015年10月1日之前投产的项目,补贴时间自2015年10月1日到2018年9月30日;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对余量上网电量由省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并随标杆上网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
2)对河北省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其他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按照冀政[2013]83号规定:光伏电站2017年底前投产的补贴0.1元,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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