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纳可再生能源已采取的措施
1、蒙东地区
一是支持风电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2014年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电力用户与风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暂行办法(试行)》,准入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进行风电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当年完成交易电量3400万千瓦时,提高该风场利用小时数38小时。在此基础上,2015年我委继续扩大风电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规模,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完成交易电量7500万左右,呼伦贝尔地区新准入6户风电企业(13个风场)参与直接交易,全年完成交易电量2.07亿千瓦时。
二是实行发电权替代。支持并组织可再生能源置换火电机组发电,2015年签订替代合同电量1亿千瓦时。
三是扩大可再生能源外送。2015年可再生能源参与跨区跨省交易外送电量近70亿千瓦时,其中风电送华北22亿千瓦时、送辽宁省48亿千瓦时。
2、蒙西地区
一是将可再生能源纳入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开展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自治区经信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华北能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西部电网风电交易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开展风电交易试点,同时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金风洁源风电场等11家风电企业参加蒙西地区风电交易试点的通知》(内经信电力字[2015]208号)文件,准入市场风电装机容量74万千瓦,自2015年6月实施,全年交易电量预计8亿千瓦时。
二是开展跨省跨区低谷风电交易。为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蒙西电网外送通道输送效率,实现风电资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开展了与华北电网公司跨省跨区低谷风电交易,在负荷低谷期增加蒙西电网风电送出电力,年交易电量在15亿千瓦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