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城区出台政策大力扶持农村光伏发电项目,在上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区级再补贴0.1元/千瓦时发电电价和1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
在城区农村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包括以下两类:一是农户自建的家庭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与现代化农业设施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发电电价补贴为: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市级0.2元/千瓦时发电政策补贴外,区级再补贴0.1元/千瓦时;建设安装补贴为:除享受市级3元/瓦的安装补贴外,区级按建设装机容量予以1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
补贴政策执行年限暂定为2016—2020年。对2013年—2015年间已建成的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国家、省、市单独立项予以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补助。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给予政策性补贴,实行“后补助”的方式。对建筑安装补贴,由科技部门组织有资质中介机构对项目实际发生的建筑安装费用进行认定,按标准确定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由科技部门根据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发电装机容量和实际发电量凭证据实补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5年。